中山证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存虚假陈述违法行为 被认定不适当人选

中山证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存虚假陈述违法行为 被认定不适当人选
2021年04月02日 17:36 新浪财经

  3月5日,重庆证监局披露对程建峰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

  经查,重庆证监局发现程建峰存在虚假陈述和有意隐瞒重要事实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通讯记录、询问笔录、微信截图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下简称《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

  认定程建峰(身份证号:620102********5835)为不适当人选,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经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程建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决定。(文/新浪财经 郝显)

责任编辑: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