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资管27亿私募产品未备案 被给予警告并罚3万元

和合资管27亿私募产品未备案 被给予警告并罚3万元
2020年06月15日 18:15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6月12日,山西证监局披露对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发行资产管理计划未履行备案程序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和合资管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8年1月18日至6月30日,和合资管公司发行23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募集资金共计27.13亿元,涉及投资者1222名,均未依法依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资产管理合同、申购公告、季度报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和合资管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办法》第八条规定,构成了《私募基金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行为。

  对和合资管公司发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违法违规行为,时任和合资管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袁锦滢,时任和合资管公司总经理蒋毅尧,时任和合资管公司合规负责人郭寒冰,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合资管公司在其申辩材料中提出:其一,针对处罚事项已经进行了全面并卓有成效的整改;其二,目前经营压力巨大,新增处罚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请求给予免除处罚。

  经过复核认为,和合资管公司采取的整改和补救措施等情节,山西证监局已经予以充分考虑。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私募基金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

  一、责令和合资管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二、对袁锦滢、蒋毅尧、郭寒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文/新浪财经 郝显)

责任编辑: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