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收益期确定不合理 天健资产与评估师被警示

无形资产收益期确定不合理 天健资产与评估师被警示
2019年04月12日 11:57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4月12日,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因无形资产收益期确定不合理等违规行为,公司及评估报告签字资产评估师一同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刘承彬、徐万松:

  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湖南证监局对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刘承彬、徐万松执业的《无锡明恒拟接收技术许可涉及的科力远现有能适配到云内动力柴油机以及HT3800项目需要使用的专利和非专利专有技术使用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为川华衡评报[2017]172号)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无形资产收益期确定不合理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刘承彬、徐万松将无形资产收益期统一设定至专利组合中最后两项专利截止保护年限,未充分考虑专利陆续到期对无形资产收益期的影响,无形资产收益期确定不合理。上述事项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产销量预测依据不充分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刘承彬、徐万松对产销量进行预测时,未进一步分析特定型号产品的细分市场容量及市场占有率,未充分披露可替代产品对混合动力汽车的影响。上述事项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三、后续研发支出预测依据不充分

  专利及非专利专有技术的后续研发支出预测依据不充分,未见相关支持性材料。上述事项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第六条的规定。

  湖南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及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评估报告签字资产评估师刘承彬、徐万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