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报送备案信息 四川大墨及多名高管共被罚款15万

虚假报送备案信息 四川大墨及多名高管共被罚款15万
2019年04月03日 11:58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4月3日,四川大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大墨)因虚假报送备案信息等违规行为,公司及多名高管被四川证监局共罚款15万元。

  经查明,四川大墨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四川大墨虚假报送备案信息

  大墨九信资产定向增发股权投资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大墨九信”)为四川大墨在2016年2月22日成立的一只私募股权类基金产品,四川大墨为大墨九信基金管理人。

  四川大墨伪造了金额为100万元、500万元和18万元的银行缴款凭证,分别作为张茜、王某东、王某梅等人足额缴纳出资的依据,完成了大墨九信的备案申请。该基金备案信息中实缴出资额一项显示为1020万元,投资者明细一项显示为王某东出资500万元、张茜出资100万元、王某梅出资220万元等均为不实信息,真实情况为王某东出资0元、张茜出资90万元、王某梅出资202万元。

  四川大墨总经理杜永攀指示四川大墨合规部负责人阳洋伪造银行缴款凭证虚假报送备案信息,二人为四川大墨虚假报送备案信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茜作为四川大墨董事长未履行其勤勉尽责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为四川大墨虚假报送备案信息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四川大墨挪用基金财产

  大墨九信共计募集资金492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于两个银行账户,其中202万元存放于四川大墨公司基本账户(工商银行账户);290万元存放于基金募集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四川大墨作为大墨九信基金管理人,未按照大墨九信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管理基金财产,而是将基金财产挪为他用。

  四川大墨将公司基本账户(工商银行账户)收到的募集资金202万元及基金募集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收到的190万元用于其他用途:其中85万元转入四川中大鼎和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账户、190万元转入成都大墨广告有限公司相关账户、115万元转入张茜自然人账户、2万元用于其他日常支出。综上,共计挪用基金财产392万元。

  张茜作为四川大墨董事长是四川大墨挪用基金财产的直接决策者,为四川大墨挪用基金财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杜永攀作为四川大墨总经理未尽到其应有的职责和义务、向红梅作为四川大墨财务部负责人直接负责基金财产的划转,二人为四川大墨挪用基金财产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川大墨虚假报送备案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四川大墨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四川证监局表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

  一、针对四川大墨虚假报送备案信息的行为,对四川大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对杜永攀、阳洋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对张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二、针对四川大墨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对四川大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对张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对杜永攀、向红梅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综合上述两项行政处罚意见,决定:

  一、对四川大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

  二、对张茜、杜永攀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

  三、对阳洋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万元;

  四、对向红梅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