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者投诉内容分析:“客服类投诉”最为集中

基金投资者投诉内容分析:“客服类投诉”最为集中
2019年09月27日 11:01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9月27日消息,2018年是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发展20周年。作为居民财富管理的重要选择,20年来,公募基金产品的数量和资产管理规模不断增长,为投资者提供了长期回报。据统计,在1998-2018年间,公募基金资产净值规模由107.42亿元增长至13.03万亿元,公募基金产品累计利润总额21,110.90亿元。

  为进一步促进公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者保护水平,新浪财经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2018年度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的子报告,分析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客户投诉内容分析:

  鉴于很多评价指标均将客户投诉事项作为评分维度,现将2018年公募基金管理人被客户投诉的情况单独进行分析,以对公募基金管理人进一步改进服务提供参考。

  从投诉类别看,公募基金管理人收到的客户服务类投诉共计264条,知情权保障类投诉共计111条,基金估值类投诉共计100条,适当性管理类投诉共计16条,投资管理类投诉共计16条,其他类投诉共计59条。

  “客户服务类投诉”是投资者投诉最为集中的一类,主要涉及的投诉事项包括:一是投资者对赎回费用的计算有争议。自2018年4月1日起,公募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调整了短期赎回费率,即对除货币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投资者认为公募基金管理人未就赎回费率变更事项通过短信、电话等有效方式进行告知,在基金赎回界面没有明显提示应扣除的手续费费率和金额,导致投资者产生了高于预期的赎回费用。此外,部分投资者认为基金持有期的计算规则不够明确,本以为持有时间超过7天,但公募基金管理人却按照持有时间不足7天的赎回费率进行了扣除。二是延长基金合同原有封闭期。此类投诉多发生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简称“减持新规”)实施之后。对于公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定增基金产品而言,需要遵守减持新规关于“参与上市公司定增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的相关规定,意味着定增基金的封闭期将延长,导致公募基金管理人未能按照原有约定期限开放赎回。三是重要信息的通知不到位。在此类投诉中,投资者主要反映公募基金管理人没有通过公告以外的方式通知投资者基金转型、到期清算等重要信息,导致投资者未能及时进行操作。四是开销户及信息变更不顺畅。其中,反映销户流程繁琐、银行卡变更、个人信息变更不便利的居多。五是客服电话畅通情况不佳。此类投诉数量较少,主要反映个别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电话无法接通,客服人员服务态度和回答问题的质量欠佳。

  “知情权类投诉”也相对较多,主要涉及的投诉事项包括:一是宣传推介材料误导投资者。投资者主要投诉公募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以及合作的代销机构的宣传推介材料存在片面宣传、风险提示不到位、承诺保障收益、着重强调基金及管理人过往业绩等影响投资者全面了解基金产品收益与风险的问题。二是基金季度持仓信息及调仓事项告知不及时。三是基金公告信息不明确,导致投资者对赎回日和操作期的理解存在偏差。

  “基金估值类投诉”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基金估值与净值差异较大,投资者希望公募基金管理人在有持仓变动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公告。二是基金持仓股票估值调整告知不及时,且调整幅度不合理。

  “适当性管理类投诉”较少,主要涉及的事项包括:投资者对基金账户开立事项不知情,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合作的代销机构推荐和销售高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等。

《2018年度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全文

《2018年度 A 股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全文

《2018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全文

《2018年度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全文

《2018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全文

《2018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全文

《2018年度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全文

责任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