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税制连贯、不新增纳税人负担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明日施行

保持税制连贯、不新增纳税人负担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明日施行
2025年12月31日 15:20 新京报网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正式对外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将同步施行。

增值税覆盖国民经济全行业、各链条,是目前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因此,相关《实施条例》发布引发了市场主体的关注。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实施条例》的颁布,为广大纳税人的各项经营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遵循依据,对增强税制确定性,提升纳税人的主动遵从度均具有重要意义。

不新增纳税人负担 《实施条例》保持税制连贯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官方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增值税收入约6.57万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8%;2025年前11个月,国内增值税收入约6.4万亿元,同比增长3.9%。

因此,增值税的立法及《实施条例》发布将直接影响诸多市场主体。

2024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法规定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同时,还明确了税率和应纳税额,维持现行13%、9%、6%三档税率不变,对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 

《实施条例》则对增值税法有关制度和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进行细化和进一步明确,将现行规定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纳入其中,不新增纳税人负担且保持税制连贯。

同时,《实施条例》既坚持增值税法确立的基本税制要素和政策界限,又为实际操作预留空间,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有关配套措施,同时明确重要配套措施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明确免征增值税项目具体标准 确保税负公平

具体来看,《实施条例》对增值税法第3条所称“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作出细化规定,比如,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

关于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条例》主要作了三方面规定。首先,明确增值税法中农业生产者、农产品、医疗机构等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其次,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第三,要求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适时研究和评估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效果,对不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优惠政策,及时报请国务院予以调整完善。

此外,关于规范增值税出口退(免)税,《实施条例》规定了出口退(免)税的计算方法、申报期限、纳税人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的处理原则等,并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退(免)税的具体操作办法。

李旭红进一步解读称,首先,《实施条例》界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及计税方法等核心要素,明确价外税性质并要求交易凭证单独列明税额,提升税负透明度以减少征管争议。其次,优化应税交易规则扩大覆盖范围。明确跨境交易的“属人兼属地”征税原则,对境内单位销售无形资产或境外主体在境内发生的交易征税,减少跨境税收争议带来的税源流失。此外,将留抵退税制度上升至法律层面,纳税人可将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或申请退还,缓解企业资金占用问题,同时,通过简化汇总申报审批流程,降低跨区域企业合规成本。

“在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方面,《实施条例》通过细化销售额的定义,明确其涵盖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如无形资产转让、技术服务等),不仅提升了税基计算的透明度,也确保了不同交易模式下税负的公平性,从而在制度层面构建起更加完整、高效的增值税抵扣体系。”李旭红称。

新政策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具体操作办法仍待出台

《实施条例》是对增值税法最为权威及重要的解释,对于纳税人及税收的征收管理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没有实施条例,法律的一些原则难以实施。《实施条例》的颁布,为广大纳税人的各项经营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遵循依据,对增强税制的确定性,提升纳税人的主动遵从度均具有重要意义。”李旭红表示,《实施条例》的颁布也为稳定市场预期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了关键制度支撑。一方面,稳定的税制更有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稳定投资预期,对于吸引投资以及实现经营的可持续性更为重要。另一方面,当前宏观经济政策的关键任务之一,是通过制度性的优化为经营主体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信心,进而恢复经济活力。当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增值税完成立法以及《实施条例》的颁布,是促进我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适宜的制度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条例》的发布或许只是增值税法全面落地的开始。后续,财政部、税务总局还将制定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预缴税款、出口退(免)税等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统一执行标准。同时,税务总局还将制定配套征管公告,进一步明确具体征管操作事项。

根据增值税法和《实施条例》,相关部门将调整相应升级完善税收信息系统,及时完成系统改造和功能测试,提供政策引导、便捷申报、智能校验等服务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纳税服务。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编辑 陈莉 校对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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