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特斯拉上诉,仍未向“车顶维权女车主”提供完整行车数据

不服判决特斯拉上诉,仍未向“车顶维权女车主”提供完整行车数据
2025年10月16日 13:43 新京报网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白昊天)10月16日,“特斯拉车顶维权女车主”张女士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接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的通知,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已进行上诉。此前法院判决特斯拉公司应向张女士提供车辆在2021年2月21日发生交通事故前30分钟的完整行车数据。

张女士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上诉是特斯拉的合法权益,对此尊重并理解,目前尚不知二审的开庭时间。她认为,特斯拉有能力、有责任向车主提供全面的数据。二审争议焦点是特斯拉是否应该向她提供这些数据,而并不涉及这些数据具体内容是什么,此审理不涉及任何商业秘密。因此,她向特斯拉隔空喊话:能不能双方一起向法院申请公开庭审?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尝试采访特斯拉方面,截至发稿,特斯拉并未回应。

张女士2019年12月15日购买了一辆特斯拉Model 3轿车。2021年2月21日,张女士父亲驾驶该车辆发生车祸,张女士坐在副驾驶。张女士认为其父亲在驾驶所购特斯拉Model 3时,车辆出现刹车失灵问题,导致父亲受重伤,而特斯拉方面坚持车辆并无问题。2021年4月19日上海车展期间,张女士爬上特斯拉展车车顶大喊“特斯拉刹车维权”,随后被拘留5日。

2021年,张女士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特斯拉提供完整行车数据。2025年9月16日,法院一审判决,要求特斯拉北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应向张女士提供车辆于2021年2月21日发生交通事故前30分钟的完整行车数据。法院强调,涉案车辆是智能网联汽车,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同于以往的传统汽车,在事故成因上仅需考虑车辆硬件的实时性能即可,智能网联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行车数据对于事故成因分析愈发重要,行车数据对于消费者而言重要性和客观需求愈发凸显。虽然特斯拉认为此类数据与交通事故无关,但在消费者要求提供完整行车数据时,特斯拉公司作为经营者,依法应当提供完整的行车数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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