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播“鬼叫”声报复邻居 广州发出首份“噪声扰民”禁止令

连播“鬼叫”声报复邻居 广州发出首份“噪声扰民”禁止令
2025年02月03日 00:07 新快报

拍案惊奇

非法抓取数据进行储存、转卖交易;为报复邻居持续播放“鬼叫”扰民;车辆暗格内藏巴西龟还试图躲避海关检查。围绕不正当竞争纠纷、噪声环境侵权、破坏国家生物安全等犯罪行为,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典型案例。

2019年至202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港澳案件11.1万件,其中涉港案件9.5万件、涉澳案件1.6万件,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聚焦司法规则“软联通”推动高质量发展。

噪声扰民

●邻里有矛盾用“鬼叫”扰民

●法院发出禁止令并拆除设备

在一寻常小区里,李某、卢某与隔壁邻居产生了矛盾。自2018年12月起,一场对抗拉开序幕。

每天早上8点45分直至中午12点,再从下午3点半直至晚上10点,李某、卢某就会将喇叭紧贴隔间墙壁,一段恐怖的“荒山野鬼声”便会在那位邻居家中准时响起,没完没了地循环。

与李某、卢某相隔两层的邻居崔某也跟着遭殃,日复一日饱受噪音折磨,特别是崔某的女儿,因为居家进行线上学习,那诡异而清晰的声音,使其不堪其扰。

崔某请生态环境部门上门检测,该声音在崔某住处为36分贝,未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根据民法典及当时有效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执法部门也无法处理。

拿他没办法,难道只能忍了?无奈之下,崔某遂向法院申请禁止令,并称噪声已严重影响其本人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学习,请求责令李某、卢某停止制造噪声的行为。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结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对李某等故意制造噪声的行为,审查禁止令申请是否符合条件不应囿于是否超过噪声排放标准,而应以申请人的宁静生活有无受到影响为标准。涉案噪声已严重影响崔某及其家人的宁静生活,如不及时制止,将使崔某及其家人宁静生活的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崔某的禁止令申请符合规定,应予准许。故裁定李某等不得通过播放“荒山野鬼”录音等方式制造噪声扰民。裁定送达后,李某等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除录音播放设备,删除“荒山野鬼”录音文件,并承诺不会再制造噪声扰民。

典型意义:本案为全国首份“噪声扰民”诉前禁止令,人民法院通过及时制止紧迫的噪声环境侵权行为,守护老百姓在宁静环境中生活的权利。本案明确了对于故意制造噪声的行为,应以申请人的宁静生活是否受到影响为标准审查禁止令申请,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了环境司法裁判规则,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发展,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不当竞争

●恶意手段非法调取售卖数据

●某技术公司被判赔2000万元

某网络技术公司是新浪微博的经营者,某信息科技公司是iDataAPI网站经营者。

在iDataAPI这一网站上,用户可通过网站提供的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获取大量新浪微博数据,不仅包含微博网页上公开的数据,还有在微博网页上不展示的数据,其中包括需要付费才能完整阅读的“V+会员文章”的数据。截至2019年5月29日,用户总调用次数超过21.79亿次。

某网络技术公司认为某信息科技公司采用恶意技术手段,非法调用微博服务器,向用户端传输数据的API,抓取了大量微博后台数据进行存储,甚至对外售卖,于是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信息科技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及合理支出费用50万元。

地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某网络技术公司对依法依规持有的微博数据享有自主管控、合法利用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益,某信息科技公司采用欺骗性技术手段抓取其本无权调用的后台数据,并予以存储、售卖,有违公平、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了数据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了某网络技术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某信息科技公司实施被诉行为持续时间长、调用微博数据规模巨大、损害后果严重等因素,判决某信息科技公司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某网络技术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7.27万元。宣判后,某信息科技公司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本案为全国首例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获取数据予以交易转卖案件,且作出数据竞争纠纷最高判赔数额。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正加快“数字湾区”建设,健全便捷高效安全的数据流动机制尤为重要。本案既严格保护数据持有者合法权益,保障其投入的劳动和其他要素贡献获得合理回报,又对平衡数据“有力保护”与“有序流通”等作出规则指引,体现人民法院加强数据权益保护、规范数据要素流通的鲜明司法态度,为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提供司法实践样本。

非法引进

●暗格内藏龟未经申请想入境

●非法引进外来物种获刑9个月

2022年10月21日,易某驾驶着一辆粤澳两地牌照汽车,经过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客车进境通道试图进境,但他并未向海关进行申报。

当海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检查时,从车辆天窗与遮阳板间隙,以及扶手箱下改装的暗格内,查获了一批疑似红耳彩龟等龟类动物,但易某无法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

经鉴定,这批龟类动物中的1760只红耳彩龟(学名Trachemys scripta elegans,中文又名巴西龟、红耳龟)为外来入侵物种,已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参考总价为8.8万元。

2024年5月,易某的家属代其预缴罚金10万元。

地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果: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易某未经批准,逃避海关监管,利用车辆藏匿运输外来入侵物种红耳彩龟进境,其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易某明知涉案红耳彩龟数量大,入境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仍非法夹藏运输红耳彩龟进境,具备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间接故意,且一次性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参考总价达8.8万元,数额较高,属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鉴于易某有累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和主动按照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预缴罚金10万元等量刑情节,故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宣判后,易某没有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本案为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是司法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有力震慑危害国家生物安全行为,提高出入境人员生物安全守法意识,促进生物多样性一体化保护和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不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质量。

■采写:新快报记者 高京 毛毛雨 通讯员 陈康秀 汪育玲 易佳

广州市法院
新浪科技公众号
新浪科技公众号

“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

创事记

科学探索

科学大家

苹果汇

众测

专题

官方微博

新浪科技 新浪数码 新浪手机 科学探索 苹果汇 新浪众测

公众号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为你带来最新鲜的科技资讯

苹果汇

苹果汇为你带来最新鲜的苹果产品新闻

新浪众测

新酷产品第一时间免费试玩

新浪探索

提供最新的科学家新闻,精彩的震撼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