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公布。《实施方案》旨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机制,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利用,释放数据价值。
其中,《实施方案》提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数据的黑灰产业,加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限制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个人信息。依法依规惩处利用数据开展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各方主体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下,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持续增强风险分析、监测和处置能力,防范发生系统性、大范围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研究完善数据流通安全事故或纠纷处置机制,提升流通风险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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