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同时交往多名女子实施诈骗,被判7年
随着社交软件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网络上寻找心仪对象。但殊不知,网络的另一端,也许藏着“甜蜜的陷阱”。这则故事中的小芳就是典型例子。
■新快报记者 高京 通讯员 刘志娟 刘佳星
四个月借款近20万元
二十出头的小芳像很多人一样,习惯用某短视频平台记录生活点滴。
去年4月,李某在短视频平台主动与小芳打招呼聊天并加其为好友。两人聊得非常投缘,就约在线下见面。李某不仅人长得帅,且自称身份为大学老师,在广州、中山都有房产。
以后的每次见面,李某都开豪车与小芳一起吃饭逛街,双方在多次接触后确立了恋爱关系。
不久后,李某就称自己为人仗义,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并通过微信向小芳借款。小芳则认为男朋友遇到了困难,便倾囊相助。
在之后四个月的时间里,李某虚构创业需要投资、借款给朋友等各种事实,先后20多次向小芳借款合计18.89万元,最少一次借50元,最多一次借2万元。
恋爱半年后,小芳突然接到了其他女子的电话,这时她才得知,李某还和另外不止一个人保持着恋爱关系。后小芳与李某分手,并要求李某还款,但微信、电话却再也无法联系上李某。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小芳拿起法律武器,将李某诉至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一次揭开真相的庭审
小芳与李某的案件主审法官为刘法官,庭审在下午进行。在同一天的上午,刘法官审理了另一件也是李某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案件,李某与对方也是在同一个短视频平台认识的。
经过审理,刘法官得知李某与几个人都保持恋爱关系,更确信这件案子不仅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那么简单。
“根据目前掌握的事实,李某可能涉嫌诈骗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你一定也不希望更多的女生被李某欺骗对不对?”在刘法官的解释下,本来没意识到自己被骗的小芳恍然大悟,同意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李某被刑事拘留。
今年8月,有犯罪前科的李某因诈骗四人共40.97万元,被从化法院作出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万元。由于李某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13.52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继续退赔四名被害人合计27.45万元。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社交平台的兴起,越来越多年轻人通过平台了解社会分享生活扩大交际圈,但发布个人信息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同样,对网络平台认识的人要多加考察,若有好感,一定要对其身份进行实地考察,绝不要轻信对方的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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