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的女儿,简直太可怜了。吃零食,老师就可以打人吗?老师还自己录视频发出来……真的无语,气愤。”
据新闻晨报报道,近日,“小学生吃零食被老师打脸,老师还自己录视频发出来”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11月22日,广西柳州柳北区教育局通报,现初步查证,情况属实。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如果不是官方证实,很难相信仅仅因为吃零食就要被老师公开打脸。被打女生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吃零食尚不清楚,但即便这一行为发生在课堂上,老师也不该如此“大动肝火”,因为,这顶多是轻微违纪。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教师的惩戒可以分为轻微、较重、严重三档。第一档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惩戒规则写得清清楚楚,老师何以悍然打学生的脸?
从视频内容看,女孩的“屡教不改”或许是老师动粗的主要原因。但即便如此,不违规体罚学生是师德底线,教师因体罚学生被曝光并受到处罚的事情也时有听闻,涉事老师不该不知道。
视频中,女老师还大声责问,“打人是为谁好?”女孩答,“我”。后女老师又厉声说,“谢谢我”。小女生鞠躬后说,“谢谢老师”……打完孩子还要让孩子谢谢,并且录视频发出来“威胁”家长,支撑涉事教师的“底气”,就来自于我们熟悉的“为你好”。
殊不知,这是一种反教育行为,会严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可能导致其自卑、恐惧、厌学等心理问题,这并非“为你好”。更需要追问的是,这样的“法盲”老师,现实中还有多少?
可以说,此事性质十分恶劣,暴露出极少数教师法律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不可等闲视之。学校和教育部门应高度重视,以个案为契机,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完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教育的公平与正义。
据报道,目前,当地教育局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针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安排专业心理辅导人员做好学生心理疏导。
希望小女孩能尽快从被打的阴影中走出来,更希望老师们不要把“为你好”当成体罚学生的借口了。真为了学生好,老师就该积极探索针对性、多样化的科学教育方式,而不是公然动粗。
撰稿 / 胡欣红(教师)
编辑 / 迟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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