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建设湖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以新能源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湖南省金芙蓉产业引导基金(简称“母基金”)拟设立新能源产业子基金。根据设立运作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新能源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位
湖南省金芙蓉产业引导基金是经湖南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牵头组建的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由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本基金作为湖南省金芙蓉产业引导基金下设子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产业,重点聚焦省内新能源领域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以助力湖南省新能源产业壮大为目标,鼓励投早投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
二、遴选条件
(一)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至少具备3名3年(含)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或新能源产业相关背景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且在管理机构共同全职工作2年(含)以上;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无基金业管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良记录;在湖南省内应配备常驻核心人员,投资团队在基金投资期保持稳定。
(三)申报机构及其高管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质疑或者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
(四)特别规定:
1.为保证本次遴选公正性,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进行申报,否则将视为无效申报。
2.本次遴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申报机构、配备的核心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遴选原则上对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与政府投资基金配合度较差、以往申报材料不实的机构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对中选基金管理机构的其他管理要求
(一)中选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指派专门团队对子基金进行专职管理;明确在管基金与本次申报子基金关系的处理原则,隔离多支基金之间关联交易的风险,对在管基金与该子基金间的利益冲突作出合理安排。
(二)中选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应依法依规做好子基金组建设立和投资运营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风控制度。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发布遴选公告,明确遴选条件、管理要求、遴选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申报受理时间为自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机构于2024年11月15日18:00前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逾期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递交时间按收到申报材料时间计算,超出上述截止日期未收到申报材料的,则不予受理。
申报机构应按申报材料样本要求依序编制申报材料,分别列出目录并附相关证明。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应根据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规范打印,左侧胶装,并由机构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电子材料应包含: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和可编辑文档(WPS、WORD、EXCEL等格式)。提交的纸质版(7份)和电子版(U盘)应一起打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机构名称以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三)组织开展评审。评审工作按照“集中评审—尽职调查—评审决策”的程序依次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集中评审。母基金管理人组织集中评审,具体评审分为两个环节:一是书面资料评分,对申报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遴选要求进行初步审查,根据评分指标进行打分,评分高于(含)60分的申报机构进入路演环节;二是机构现场路演。最后按集中评审环节的综合得分高低顺序确定1-2名管理机构候选人(得分低于60分可空缺,前两名均低于60分则重新组织遴选)。具体按母基金管理人相关制度执行。
2.尽职调查。由母基金管理人组织团队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子基金管理机构候选人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若尽职调查发现候选机构不符合要求,则取消候选资格。
3.评审决策。母基金管理人根据集中评审和尽职调查情况,形成投资决策意见。
(四)结果公示与确定。投资决策意见形成后确定中选管理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管理机构发函确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4楼
联系电话:15122870822(朱女士)
联系邮箱:
zhuyingni@hnchasing.com
监督电话:0731-85165804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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