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认为,对于消费者通过平台预订酒店遭遇“货不对板”、无法取消、坐地起价等种种乱象,需要相关主管部门、预订平台等主体共同努力进行规范。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杨尚东认为,酒店入住环境“货不对板”与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力度不够有关,商家与平台方互相推诿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对此,监管部门可对平台进行约谈,督促平台方加强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查,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主体责任。
近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在线旅游平台酒店预退订规则调查”。目前,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已对调查涉及的6家平台进行了约谈。6家平台均表示将进一步拓展更多优质可取消的酒店资源,其中一些平台将逐步引导酒店出台“阶梯取消”等退改政策。
在赵忠奎看来,消费者从酒店预订到入住通常会有一定时间差。在这期间,除不可抗力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外,还有一些合理的主客观因素会影响消费者入住。如不考虑这些因素而一味由消费者承担取消订单所带来的风险,有失公平。除了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下单外,积极推行“阶梯取消”等退改政策也很必要。
针对节假日等时段酒店住宿价格往往出现涨幅的情况,杨尚东认为,各地价格管理部门应尊重供需规律,因地制宜衡量并确定具体的限价标准,对于违反限价标准的酒店,可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依法及时处罚。
“还可参考此前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做法,发布关于规范住宿行业价格的告诫函,对住宿业及第三方平台的定价行为作出合规指引,明确处罚措施,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酒店住宿的巡查检查,依法对此类坐地起价行为进行曝光。”他进一步补充道。
“对遇到这些乱象的消费者而言,从降低维权成本的角度考虑,可以先与酒店协商,协商未果的,请平台介入。仍不能解决纠纷的,可依次采取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以及向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权。”赵忠奎说。
据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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