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拐走4岁广东女童”一案即将开庭 生父: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85万

“女子拐走4岁广东女童”一案即将开庭 生父: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85万
2024年04月08日 19:43 红星新闻

一年前,被拐15年的广东女孩蔡佳玲终于跟亲生父母团聚。今年4月8日,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当年拐走女儿的张某君涉嫌拐骗儿童罪一案,将于4月11日在深圳龙岗区法院开庭审理。

2008年,时年4岁的女孩蔡佳玲在广东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中年妇女拐走,其后杳无音讯。当年,蔡先生和妻子在深圳做生意,家里开了一家店,养育了4个子女,蔡佳玲排行老幺。当年6月27日下午4时许,蔡佳玲在路边玩耍,因为天上下着雨,蔡佳玲手上还撑着一把小小的雨伞。此时,张某君经过此处,见蔡佳玲一人独自玩耍,便将蔡佳玲的雨伞拿走,随后又将其带到一处购物广场内,晃悠几圈后,以糖果为诱饵,将蔡佳玲拐走,带回四川广安抚养。

2023年3月,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成功比对到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的信息。蔡佳玲和亲生父母得以团聚。

蔡先生表示,2024年4月11日,当年拐走蔡佳玲的张某君涉嫌拐骗儿童罪一案,将在深圳龙岗区法院开庭审理。

▲传票▲传票

蔡先生说,15年里为寻找女儿,花去的金钱很多,每次到各省份寻找蔡佳玲,路费、住宿费和精神损失费这些都无法统计。女儿被拐后,自己的生意无法正常做了,每天就想着怎么去把女儿找回来。他希望法律能够严惩张某君。

▲之前蔡先生(左一)在外寻找女儿▲之前蔡先生(左一)在外寻找女儿

此外,蔡先生表示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张某君索赔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85万余元。

在社交平台上,蔡先生这样自我介绍:我是一个寻找了15年被拐女儿的父亲,2023年3月份深夜的一个电话结束了我的寻女之路。

今年4月8日,蔡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女儿现在上高中,学习不错,已经融入家庭。女儿平时住校,只有周末才回家。有时,他会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去买女儿爱吃的食材,准备迎接女儿周末放学回家。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彭疆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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