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印发《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其中提出,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2023年3月底前,现有网上涉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平台得到基本处置。2023年6月底前,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要求得到落实,网上证券信息内容明显改善,非法证券活动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方案提出,严格落实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要求。指导网站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商店将核验证券服务资质作为开展证券领域业务合作、应用程序上架的前置程序。未获相关资质的,不予合作、上架。督促网站平台加强账号管理,有关账号在推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发布证券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要明示所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名称、个人真实姓名及其登记编码。未明示合法身份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网站平台不得再为其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信息发布服务。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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