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内容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二、组织实施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022年12月,培训和布置;
2023年1—2月,基层填报;
2023年2—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表、审核与汇总;
2.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2023年8月,培训和布置;
2023年9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收集和填报;
3.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22年12月,培训和布置;
2023年1—2月,项目清单核查;
2023年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收集和填报;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部战略规划司创新调查与统计处
1. 2022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科技部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项目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统计范围: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 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调查表统计范围: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的研究机构。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与分工。
(二)数据质量控制。
四、数据采集流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022年12月,培训和布置;
2023年1—2月,基层填报;
2023年2—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表、审核与汇总;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2023年8月,培训和布置;
2023年9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收集和填报;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22年12月,培训和布置;
2023年1—2月,项目清单核查;
2023年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收集和填报;
五、数据报送及验收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六、数据利用及共享
附件2
“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