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晨)近日,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及时开展分类救治,分类实施医疗保障帮扶,加强综合救助和帮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病人口及时落实分类救治政策,需要干预的,及时指导做好住院转诊服务、治疗后的用药指导和康复管理等;需要健康管理的,及时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定期随访,做好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医保部门分类实施医疗保障帮扶,按照规定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政策。及时将监测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分类做好资助参保和直接费用救助。对经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协同实施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合力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乡村振兴部门加强综合救助和帮扶,对有劳动力的因病返贫风险家庭,优先安排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小额信贷贴息、公益岗位补助等项目,多渠道增加患病家庭收入。鼓励各地创新工作举措,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大病重病患者家庭救助帮扶,有组织、有计划地帮助有需求、符合条件的患病家庭发展生产,减轻疾病费用负担。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要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及时落实帮扶政策,确保应治尽治,应保尽保。对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工作中发现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较高的农户, 及早落实医疗救治帮扶,并报告当地镇政府、村委会按程序核实纳入监测帮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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