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起诉知网获赔70万 知识变现模式不能是“无本生意”

教授起诉知网获赔70万 知识变现模式不能是“无本生意”
2021年12月11日 02:36 中国经营报

  文 毕舸

  近日,读者登录中国知网检索系统,在作者栏目输入“赵德馨”、作者单位栏目输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检索期刊上赵德馨的论文,显示结果为“0”。赵德馨表示,中国知网已经不再收录他的文章。

  赵德馨之前发现自己的100多篇文章被知网收录到数据库,不仅没有告知,读者包括赵德馨下载还要付费,而赵德馨却从没拿到过一分钱稿费。最终,老教授选择了依法维权,并最终胜诉获得70多万元赔偿。

  其实,这已经不是知网第一次引发风波。据知网官网介绍,其旗下数据库仅《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一类,目前已收录自1915年至今出版的国内学术期刊共8000余种,其中不乏大量独家期刊资源。因此,凭借丰富的学术资源,知网成为了不少师生的论文写作必备工具。

  针对个人用户,知网采取按篇收费与按页收费两种标准。个人用户花费100元只能购买几篇动辄数十上百页的论文。而学校等机构用户也发现,知网年包收费标准逐年提高,不少高校因难以承受而选择停用。

  知网将他人论文变现,同时还涉嫌侵犯著作方知识产权,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知网的版权纠纷案件多达数十件。多数原告认定,自己的作品在不知情且未收到稿酬的情况下,被中国知网所收录,并提供有偿下载。2008年79名硕博士联合起诉同方知网,称其侵犯学位论文著作权。2018年,由于未经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授权,擅自在中国知网等平台提供汪曾祺作品《受戒》的付费下载服务,同方知网被判侵权。

  显然,知网一方面将大量收录的论文等学术资源高价售卖,一方面则对于作者存在低标准付费乃至“无偿”使用的现象,并且这一问题长期存在。知网将知识变现模式变成了一门“无本生意”。

  知识是有价的,因为知识创作者是用自己多年所学所思,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所形成的成果,尤其是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预测性上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或是某种已知原理于实际应用上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作者将其进行了提炼和记录,形成了符合知识传播规范的文章。学术论文不仅是作者知识研究的结晶,还要经历严格的审核流程方能发表,堪称众多参与者共同带来的高标准学术成果,其知识价值可想而知。

  而根据知网官网介绍,该网最早源于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概念,由知名大学发起,在多个行政部门的支持下,为全社会提供最丰富的知识信息资源和最有效的知识传播与数字化学习平台。作为知识基础设施,其管理方理应了解知识的长期传播与分享,需要对应的市场化机制支撑,也就是现代知识产权机制。

  知识产权机制确保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对其成果享有独占权,并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没有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或平台都不得擅自使用其智力成果。实施知识产权机制可以起到激励创新,保护社会智力劳动成果,并促进其转化为生产力的作用。

  因此,知网未经赵德馨教授同意,将其上百篇论文加以收录,已经侵犯了对方的知情权。而包括赵德馨在内的读者下载论文必须付费,则意味着知网将论文变现,并且不给予著作方任何收益,剥夺了其知识收益。

  这近乎于对智力成果所有人知识产权权益赤裸裸的侵占,与知网自称的知识基础设施应有之义背道而驰,甚至连合格的商业机构都谈不上。毕竟在使用他人知识成果时,合规企业也要征得对方授权并付费,或者对后续变现收益按比例分享。知网如此做法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会让知识产权交易变成无本之末。如果任由这一套路继续,没有谁会愿意继续知识创作和生产,变成商业机构肆意掠夺的盘中餐。

  教授起诉知网获赔70多万元,所获不多但意义重大。如果每个知网作者发现自己智力成果被侵权后,都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就能形成集体维权合力,让侵犯知识产权的一方付出更大代价,也向各类组织机构发出明确警示:无论是怎样的知识变现模式,都必须尊重人类这一文明结晶的价值,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否则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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