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双橙警报!自然资源部启动强台风“烟花”海洋灾害II级应急响应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7月22日自然资源部启动2106号强台风“烟花”海洋灾害II级应急响应,并于当日20时组织沿海各省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召开2106号强台风“烟花”风暴潮、海浪灾害应急工作视频会,从观测、预报、灾害评估、值班值守等方面对此次风暴潮和海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对强台风“烟花”的移动路径、登陆地点和可能带来的风暴潮、海浪灾害形势进行了分析预测,今天(23日)继续发布台风引发的风暴潮、海浪双橙色预警。
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强台风级)今天7时位于距离浙江省象山县南偏东方向约690公里的洋面上。据中央气象台预报,台风“烟花”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
风暴潮方面,受台风“烟花”的影响,预计7月23日上午至24日中午,长江口到福建沿海将出现50到150厘米的风暴增水。上述岸段内的上海芦潮港,浙江乍浦、镇海、舟山、龙湾、鳌江,福建三沙和琯头潮位站将于23日夜间出现达到当地橙色警戒潮位的高潮位,上海黄浦公园,浙江海门、坎门,福建沙埕、平潭、崇武、厦门和东山潮位站将于23日夜间出现达到当地黄色警戒潮位的高潮位,福建琯头潮位站将于24日上午出现达到当地黄色警戒潮位的高潮位,浙江鳌江,福建三沙、平潭和崇武潮位站将于24日上午出现达到当地蓝色警戒潮位的高潮位。上海市,浙江嘉兴市、绍兴市、宁波市、舟山市、温州市,福建宁德市和福州市的风暴潮预警级别为橙色,浙江台州市,福建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和漳州市的风暴潮预警级别为黄色。
具体预报如下:
*该警戒潮位为按照《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 17839-2011)核定的四色警戒潮位,基面为85基面。
请沿海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御风暴潮的应急抢险工作、组织各类船只回港避风,加固沿海渔业养殖水产设施和渔港设施,相关海上作业人员及时撤离、关闭沿海危险区域浴场和游乐设施,禁止人员到海边游玩、加强沿海海堤、水闸等设施的巡查,薄弱地区和危险地区的海堤及时加固除险,必要时,相关人员撤离转移到安全地带。
海浪方面,预计7月23日中午到24日中午,东海东南部、钓鱼岛附近海域、台湾以东洋面将出现6到12米的狂浪到狂涛区,东海西南部将出现5到8米的巨浪到狂浪区,近海海域海浪预警级别为橙色;浙江近岸海域将出现3.5到5.5米的大浪到巨浪,该近岸海域海浪预警级别为橙色,福建北部、上海近岸海域将出现3到4米的大浪到巨浪,该近岸海域海浪预警级别为黄色。
请在上述海域作业的船只注意安全,沿海各有关单位提前采取防浪避浪措施。
风暴潮橙色警报防御指南:
1、沿海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风暴潮灾害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关闭危险区域的海上旅游景点场所,禁止人员到海边游玩;
3、停止海上生产作业活动(特殊行业除外),视情况妥善安排海上作业人员留守或撤离上岸;
4、切断室外的危险电源,必要时组织沿海低洼地区的人员向高处转移;
5、加强海堤、水闸等设施的巡查维护,薄弱和危险地区的海堤及时加固除险;
6、做好沿海城市、农田的排涝工作,注意防范风暴潮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海浪橙色警报防御指南:
1、沿海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海浪灾害应急和抢险工作;
2、关闭危险区域的海上旅游景点场所,禁止人员到海边游玩;
3、回港避浪的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防止船舶走锚、碰撞和搁浅;
4、停止海上生产作业活动(特殊行业除外),组织海上作业人员尽快撤离上岸;
5、切断室外的危险电源,必要时组织沿海低洼地区的人员向高处转移;
6、加强海堤、水闸等设施的巡查维护,薄弱和危险地区的海堤及时加固除险。
(总台央视记者 李洁 李卉)
(编辑 汤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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