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证券简称:中昌海运公告编号:临2012-020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号)的要求,本公司就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汇总披露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履行情况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主体
公布载体
公布时间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期限
履行进度
履行完成时间
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主体类别
名称
1
重组承诺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三盛宏业、陈立军、上海兴铭
中昌海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0-
8-27
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
2013-9-20
正在履行
2013-9-20
预计能如期履行
2
重组承诺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三盛宏业、陈立军、陈建铭
中昌海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0-
8-27
承诺保证中昌海运的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和人员独立,确保中昌海运的独立运作。
持股期间均有效
正在履行
持股期间均有效
预计能如期履行
3
重组承诺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三盛宏业、陈立军、陈建铭
中昌海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0-
8-27
承诺避免和规范与中昌海运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持股期间均有效
正在履行
持股期间均有效
预计能如期履行
4
重组承诺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三盛宏业、陈立军、陈建铭
中昌海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0-
8-27
承诺避免与中昌海运潜在的同业竞争,确保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持股期间均有效
正在履行
持股期间均有效
预计能如期履行
5
重组承诺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上海兴铭
中昌海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0-
8-27
若中昌海运利益因非流通股股东未向上海兴铭补偿股改对价而受到损害,上海兴铭给予中昌海运等额补偿。
持股期间均有效
正在履行
持股期间均有效
预计能如期履行
6
重组承诺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陈建铭和陈立军
中昌海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0-
8-27
在今后的公司管理和运营中将依法规范运作,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中昌海运及其关联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如果中昌海运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影响而受到行政处罚导致利益受损时,由控股股东补偿中昌海运经济损失。
持股期间均有效
正在履行
持股期间均有效
预计能如期履行
7
重组承诺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三盛宏业
中昌海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0-8-27
若舟山中昌2010年至2012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不能达到中国证监会批准重大资产重组时所采用的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采用收益法预测的2010年至2012年净利润时(2010年度为2,842.80万元,2011年度为4,684.60万元,2012年度为5,480.99万元),则在相关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后3个月内用现金补偿;若3个月内未能支付现金,则三盛宏业将以其所拥有的中昌海运股票按照经审计的中昌海运账面净资产作价抵偿。同时若舟山中昌2010年至2012年的净利润不能实现上述标准时,三盛宏业将向除三盛宏业及陈立军以外的其他股东送股,送股总数量为:(预测净利润-实际净利润)÷3.65,送出的股份在该等股东中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012-12-31
正在履行
2012-12-31
预计能如期履行
8
整改承诺
上市公司
中昌海运
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2011-7-25
1、公司择机发行中长期的企业债券,来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2、向银行申请中长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减少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偿债压力;3、公司择时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效降低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保证公司运营资金的安全。
择机履行
择机履行
择机履行
预计能择机履行
9
分红承诺
上市公司
中昌海运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2修订)
2012-6-8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持续有效
正在履行
持续有效
预计能如期履行
10
分红承诺
上市公司
中昌海运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2012-5-16
公司每年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2014-12-31
正在履行
2014-12-31
预计能如期履行
备注: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文简称“三盛宏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建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本文简称“上海兴铭”)和陈立军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舟山中昌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本文简称“舟山中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及相关主体严格履行承诺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