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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不仅是法律手段,更已成为商业策略的一部分。”
近年来,在汽车安全性及轻量化浪潮下,热冲压板应用成为汽车领域的兵家必争之地,随之而来的专利战日益激烈。从早前多家钢铁领域巨头宝钢、首钢、育材堂、浦项制铁联手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安赛乐米塔尔发起专利无效挑战,到2024年安赛乐米塔尔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起诉小鹏汽车专利侵权、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地方法院起诉越南车企Vinfast专利侵权,这一领域的专利战火蔓延至全球舞台。

最近,一场较为隐秘的专利博弈正在展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三份专利无效决定书(第588499号、第587921号、第587099号),涉案专利均属韩国浦项制铁所有,无效请求方包括蔚来、日本制铁及安赛乐米塔尔,代理律所包括永新、汇业律师事务所。从专利名称可见其交锋焦点:“热成型部件及其制造方法”、“耐剥离性优异的HPF成型构件及其制造方法”和“热成型后的冲压特性优异的热成型用镀覆钢板、热成型部件和它们的制造方法”,无一不指向热冲压板这一热门领域。据此可以推断,蔚来在中国正面临来自浦项制铁的诉讼威胁。

不同于此前小鹏在欧洲选择和解策略,蔚来则采取了强力反击——发起专利无效程序。虽然该案目前处于国知局阶段,仍待专利行政诉讼后才能最终定论,但蔚来在面对现实的专利侵权诉讼方面似乎更加主动,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三件专利中,一件被宣告全部无效,另两件被部分无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两件部分无效专利的其中一件仅剩“制造方法”的权利要求保留下来,产品的权利要求则被全部无效。

纵观这几份无效决定,其攻防策略显露出专业且缜密的法律布局。请求方不仅运用了常规的专利文献、论文及教科书来质疑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更通过“海外购车”作为使用公开证据,进一步强化无效质量。此外,法律条款的运用也颇具纵深,除新创性条款外,还使用了专利法第26条4款(不支持)、专利法第33条(修改超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诚信原则)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3条2款(缺必特)等非新创性条款。实现了从实质到程序,从法律到细则的多角度协同进攻。
这套多路并进的“组合拳”式无效策略,不仅展现出请求人对专利制度的深刻理解,也折射出中国企业在参与全球竞争过程中,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争议时日趋成熟的战术能力与体系化思维。事实上,回顾蔚来过往纪录,其在专利诉讼方面至今保持“无败绩”,或许得益于其风险管控前置、法律工具融入商业策略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能力。
据本案代理律师,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冯鹏雷律师透露,在专利无效决定书作出后,浦项制铁已向中国法院主动申请撤回了针对蔚来的专利侵权诉讼。
当前不仅是在汽车产业链,专利对抗早已蔓延至整个中国高端制造业,成为中国企业出海无法回避的常态。对中国企业而言,在投身技术创新浪潮的同时,也必须高筑知识产权护城河。这不仅意味着企业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布局,更是在冲突发生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主动出击,化被动为主动。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较量中,专利无效不仅是法律手段,更已成为商业策略的一部分。唯有将专业知识产权能力深度融入企业战略与组织血脉,守护住供应链知识产权安全,中国企业在全球竞争中才能真正掌握主动权,在守护创新果实的同时,走得更稳、更远。
(原标题:热冲压板专利战火升级,蔚来出手无效韩国巨头,中国车企打法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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