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现在头部家居类上市公司都在融合业务做大做强,而公司好几年前就提出木作一体化发展,但是大股东旗下木门子公司和去年底成立的大亚智慧家居公司都没有放在上市公司,而是用极低的品牌使用费借用圣象品牌来发展,是否侵占了上市公司利益!而且与大股东提出的木作一体化发展相违背!
董秘回答(大亚圣象SZ000910):
您好!商标使用费率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存在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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