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晚间,中金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一事,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看门人”被罚
中国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提供资料、配合调查。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据悉,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了终止审核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已对思尔芯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并作出行政处罚。
“看门人”失责
据了解,中金公司涉及的思尔芯一案,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2024年以来,涉及规范中介机构执业的相关规定密集出台,监管着力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培育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中介机构,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新“国九条”提出,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证监会此前曾多次强调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思尔芯项目中金公司保代赵善军,在保荐时担任中金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其作为核心成员负责的IPO项目包括新洁能、振江股份、华脉科技、苏利股份、新美星、四方科技等。
作为中金公司投行高管,赵善军未能履行好“看门人”职责,也侧面体现了中金公司投行存在的问题。
投行业务承压
除被立案调查外,中金公司投行近年来也承受较大压力,公司A股IPO保荐项目阶梯式下滑。
Wind数据显示,2024年至今,中金公司年内仅保荐5家企业成功上市,分别为科创板的合合信息、欧莱新材,以及创业板的星宸科技、美新科技、上大股份。而在2023年,由中金公司保荐上市的新企业有14家,包括2家主板企业、9家科创板企业、1家创业板企业和2家北交所企业。2022年,中金公司保荐上市的新企业有28家,包括3家主板企业15家科创板企业、9家创业板企业和1家北交所企业。
2024年中金公司半年报显示,从主营业务来看,今年上半年中金公司投资银行分部营业收入为5.79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3.56亿元,同比下降70.1%。
公司还提到,上半年行业盈利同比下行,业务经营仍有挑战。其中,A股IPO及再融资规模同比显著下行,信用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5%至8.96万亿元,行业投行业务收入承压。
中金公司此前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企业经营计划进行过展望:“2024年,我们将发挥连接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的桥梁作用,全力写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努力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同时,公司也将“努力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放入战略愿景之中。
分析人士表示,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证券公司需继续增强责任意识,增强风险控制和内控能力,从而在投行业务中更好地落实勤勉尽责的要求。中国证监会连续释放的强监管信号也表明券商“严监严管”态势将持续。如何尽到“看门人”责任,如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需要证券公司持续思考、行动。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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