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7号,吴立宇因短线交易行为受到处罚。吴立宇时任和顺石油(603353)董事,自2021年11月以来,他的配偶和父亲通过各自的证券账户多次买卖湖南和顺石油的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分别为74万元和79万元。
经调查,湖南证监局认定吴立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根据违法事实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吴立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吴立宇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将罚款缴入指定账户。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吴立宇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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