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20日电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决定,春秋电子(603890)及其董事会秘书张振杰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受到警示函处罚。具体而言,春秋电子在2021年定向增发募资5.27亿元的过程中,未能准确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尤其是针对“年产1000万套精密结构件项目”建设的变更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和风险提示不充分的问题。
该公司在2021年度、2022半年度及2022年度的专项报告中,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多次变更,但未对这些变更的原因进行解释,违反了相关的监管规定。张振杰作为主要责任人员,未能履行其信息披露的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两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他们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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