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8日,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T凯撒(维权))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涉及与海航系航空公司的诉讼案件,该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
公告显示,*ST凯撒作为原告,涉案金额3.03亿人民币(除诉讼相关费用外)。
公告称,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航空配餐业务及出境旅游业务,与国内外近百家航空公司均有采购机票和提供航空配餐及服务,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航空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等原海航十六家关联航空公司亦为公司重要客户和供应商。
*ST凯撒及下属子公司与海航系航空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对相关基础合作协议的继续履行事宜签署了系列《协议书》,并约定各航司《配餐服务协议》《配餐及机供品服务代理协议》等正常配餐协议继续履行。
系列《协议书》明确,海航系航空公司分期支付5.46亿元,并约定由涉及的各航司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6个月内清偿完毕。但受制于海航系航空公司协议签署后实际控制人招募及变更的原因,对方只清偿部分款项后无理由地拒不支付协议约定剩余款项。
*ST凯撒已按配餐协议约定正常提供配餐服务,但海航系航空公司对于重整后的正常配餐款也时有拖欠。截至2024年3月存在应付款项超过0.3亿元。
鉴于此,为维护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合法权益,近日*ST凯撒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分别收到海南省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ST凯撒的诉讼请求包括:海航系航空公司支付2021年3月31日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的剩余款项及违约利息;支付截至起诉之日的欠付款项;以及承担原告因案件支出的律师服务费及全部诉讼费用。
具体诉讼当事人及涉案金额详细列出了包括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多家公司,涉及的剩余债务款项本金合计为2.47亿人民币,违约利息合计为2224.6万人民币,欠付款项合计为3371.3万元人民币。
截至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ST凯撒表示,由于诉讼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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