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公司是1993年1月16日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10号文批准 ,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3月15日,湖南省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验明,本公司设立时实收股本为2.88亿元。
公司以定向募集的股本金和银行借贷资金在株洲电厂投资扩建两台12.5万千瓦高温高压发电机组,这两台
机组已分别于1994年7月和1995 年1月投产发电,目前已形成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的规模,公司全方位 服务于
湖南电力建设,得到行业主管单位湖南省电力工业局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了股份制企业及电力行业的优势,
1995年底的税后利润达到9775万元。
1994年5月,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第9301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并经省证券委[1994]33号文《关于确认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变更及股份转让的批复》批准,本公
司原发起人湖南湘能经济开发总公司持有的7000万股份和湖南省电力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5000万股份分别转
让予湖南省电力公司,转让后由湖南省电力公司持有上述两个公司在本公司的1.20亿股份,行使其股权并承担
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本公司原发起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 南省电力专业分行持有的1000万股份转让给湖南省华
厦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由后者行使股权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原发起人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湖南公司持
有的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转让给中国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煤炭公司。经此后的发起人股东为
:湖南省电力公司、工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建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湖南华天实业集团公司、湖南省华
厦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国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煤炭公司。
1994年9月,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经湖南省证券管理委员会批准 ,本公司净内部职工股4800万股中的12
00万股转让予发起人及法人股东。
1995年10月,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股东会第9501次会议特别决议及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5]148号
文《关于同意湖南华银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分立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八家法人股东所持股份按50%的比例分立
1.26亿元股本金,以派生分立方式设立另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同时,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股东会讨论通过并
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5]149号文批准,由本公司以每股2.6元的价格向内部职工股东购回1800万股内部
职工股并予以注销。经分立与购回后,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减少为14400万元。 股票发
行情况 股票种类: A 股票简称: 华银电力 招股日期: 96-8-22 上市日期: 96-9-5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
所 每股面值: 1 发行价格: 8.1 发行费用: 7650000 发行数量: 48000000 发行市盈率: 13.5 发行方式: 上
网定价 每股募集资金: 7.94 募集资金合计: 381150000 中签率: 0.0046 主承销商: 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承
销量: 0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上市推荐人: 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 附注:
副主承销商: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大鹏证券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机构: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资产评估确认机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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