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本公司情况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将常林厂进行整体改组,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常林厂之前身为成立于1958年的常州市通用机器厂和常州动力机厂。上述两厂当时为常州市重工业局。19
60年,两厂由林业部扩建,并改属林业部和常州市双重领导。1961年10月,两厂改为林业部直属企业,并合并
,定名为林业部常州林业机械厂,70年代,工厂下放地方,1980年6 月再次改为林业部直属企业。1993年更名
为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常州林业机械厂,为林机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2.林机总公司情况
林机总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79年由原林业部机械局所属企业改组而成的集技工贸一体的全国性专业公司
。林机总公司目前拥有包括常林厂在内的5个工厂,5个经营性公司,代管林业部2个林业机械研究所,截止199
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24亿元。林机总公司是经国务批准的我国首批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之一。
3.改制度情况
(1)资产重组方案
常林厂以将其绝大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投入常林股份公司,其债权债务亦全部转移到本公司,常林厂的法
人地位随股份公司的成立而撤销。常林厂的非生产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成立中国林业机械总公司常林发展公
司。
剥离的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包括:
大、小食堂、招待所、保健站、幼儿园、职工宿舍(包括集体宿舍)、浴室以及行政处占用的资产、俱乐部
大楼、技校、实习工厂、职教中心、汽车运输队以及部分非生产经营性在建工程,以上被剥离资产合计为2991
万元。
(2)常林发展公司的运作模式
中国林业机构总公司常林发展公司,下设四个分公司。分离到发展公司的员工为197人。
运输公司、职教中心、服务公司分别由原汽车运输队、技校及招待所、保健站、职工食堂等后勤服务设施
组建。为了提高发展公司的盈利能力,拟成立一个配件经营公司,主要经销装载机配件。
由于常林厂资产已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登记为国有法人资产,被剥离资产亦应为国有资产。以这部分资
产成立的法人单位,其性质为国有企业,在产权与常林股份公司无关,其资产经营主管部门为林机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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