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省体改委以闽体改(1993)037号 文批准,由福建省青州造纸厂牵头,同时
约请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共同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主要发起人福建省青州造纸厂筹建于1958年,1971年10月全面建成投产,隶属于福建省轻工业厅,是国家大型
骨干企业,也是福建省重要支柱 企业。经过多年发展青州造纸厂发展成国家大型一档制浆造纸企业。经济效益
逐年提高,连续四年被列为国内500家销售额最大和250家经济效 益最佳企业,并被评为国家二级企业、国家节能
金牌、国家节能一级企 业、国家计量一级先进单位、国家档案管理二级企业、轻工部质量管理奖企业、福建省
设备管理优秀企业、全国造纸工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前后共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80余项。
发起人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是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该公司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责,始终把
国家重点建设和大中型项目的建设放在重要地位,同时以合资、参股、合作等方式进行投资经营,在建设具有中
国特色的股份制新路上作 出了积极有益的尝试。
1994年8月,遵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原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参股、合作项目划归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管理,各项
目合同中规定的股东或合作者 法人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继。因此原国家 机电轻纺
投资公司持有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2,922万 股,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继。
发起人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4年6月,1987年2月经中国 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为地方金融机构,1
988年5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 准成为人民币和外汇业务地方金融机构。该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开 展投资
合营、合资联营、委托投资和贷款业务,外汇业务、信托存贷款 及证券等业务,为繁荣和促进经济发展起了积极
作用。
上述股份承继、转让均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7)01号 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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