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0日丨华电能源(600726.SH)公布,所属相关企业收到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调整市区热力出厂价格和一级管网输送价格的通知》,本次供热价格调整涉及公司所属四家供热企业,分别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热力分公司,供热价格调整情况如下:1.热电联产企业供热热力出厂价格调整为40.01元/吉焦(含税价)。2.一级热网管网输送价格(含热损)调整为46.18元/吉焦(含税价)。本次供热价格调整自2024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经公司初步测算(未经审计),本次供热价格调整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约780万元,利润总额约65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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