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强股权投资试点业务风险管控。大型银行要合理设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业务权限。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按照集团确定的风险偏好,深入细致开展股权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严格业务审批。股权投资业务应按照内部授权管理要求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投决会或董事会审议,超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审批权限的应报母行审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每年应至少对股权投资业务开展一次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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