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常佩琦)光大银行10月接连收到多份罚单,合计罚款金额超180万元。
金融监管总局永州监管分局10月22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称,对光大银行永州分行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赵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于6月3日对光大银行处以罚款121万元,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同时,对廖某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金融/云生活事业部)、苏某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于某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反洗钱管理中心)分别罚款4万元、1万元、4万元。

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10月14日发布公告称,对光大银行曲靖分行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张海燕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未客观揭示产品风险,误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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