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出具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50%的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为:2025年11月10日,上市公司与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各方按原持股比例对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实施增资,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41亿美元增至8.67亿美元,新增认缴出资合计3.26亿美元;其中上市公司现金认缴11.72亿元人民币(折合约1.63亿美元),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及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所持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40%股权及10%股权作价出资,分别对应认缴出资额9.38亿元人民币(折合约1.30亿美元)、2.34亿元人民币(折合约0.33亿美元)。本次增资对应的工商变更已于2025年12月全部完成,上市公司、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及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保持50%、40%、10%不变。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主营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因而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的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亦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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