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日前,北京市率先推出首个地方商品房销售制度细则,明确8月28日以后新增的商品住房项目,需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后方可预售,预售资金将全额、全过程监管。新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房企可提前收取不超总房价1%的定金。
细则提出,对于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价款可按国家规定分期缴纳,首付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纳,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余款可延长至出让合同签订后两年内缴清,不计利息。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解读指出,此次文件落地,以提高预售门槛、优先现房销售、资金闭环监管、信贷规则重构为核心,从土地、开发、销售、资金、信贷全链条重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政策坚持“新老划断、分类施策”原则,不会对存量项目造成剧烈冲击,但将深刻改变房企拿地、融资、回款模式,长期利好市场风险出清,推动房地产向新模式转型。

中指研究院还解读指出,北京新房总价较高,本次明确一般收取不超过总房价款1%的定金,即总价500万的住房,定金不超过5万元,总价1000万元的住房,定金不超过10万元。若项目不能按时交付,购房者有权解除定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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