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26年09月21日 01: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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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指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须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

联系人:何亚玲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400-820-9888

客服邮箱:service@ctfund.com

公司网站:www.ctfund.com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9月22日。权益登记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专用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之“3、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其它投票方式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1、委托人/被代理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2、受托人/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等代理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纸面方式授权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授权的,可通过邮寄授权文件或在基金管理人柜台办理授权事宜。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将其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和所需的相关文件送交基金管理人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

如受托人为基金管理人,无需提供受托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纸面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纸面授权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同一代理人但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若授权不同代理人且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授权无效,不计入有效票。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委托人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5、授权时间的确定

授权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授权委托书的时间为准。

6、授权截止时间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6:30时。

7、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计票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程序和标准

纸质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直接投票优先。同一投资者既授权投票又自行投票的,以自行投票的表决票为准。

2)最后时间优先。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销;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持续运作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或委托人和受托人已不在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或明确撤销授权,则以最新授权和投票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

联系人:何亚玲

邮政编码:200120

客服电话:400-820-9888

传真:021-6888 8169;021-6888 8661

电子邮件:service@ctfund.com

2、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3、公证机构:上海市静安公证处

联系电话:021-32170327

联系人:高淑娟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可能会再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和律师费用等可从基金资产列支,上述费用支付情况将另行公告。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免长途话费)咨询。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决定召开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实施持续运作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了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投票截止日为2026年10月30日17:00的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代理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填写):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公告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等代理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

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6年9月24日起对旗下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本次修改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自2026年9月24日起,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原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开通互相转换业务,如后续开通此项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新增C类基金份额后的基金费率结构

(一)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简称:财通恒利债券A,基金代码:007554。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多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须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注: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或申购申请确认日(含)起开始计算。)

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7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大于等于7日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二)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拟新增加份额),基金简称:财通恒利债券C,基金代码:029182。

1、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1)个人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2)机构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注: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或申购申请确认日(含)起开始计算。)

投资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1)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

对于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子公司销售母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按照本条要求执行。

(2)代销渠道:

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继续计提到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该笔基金份额持有满一年起所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各类基金份额最低交易限额

1、投资人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申购时,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5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均为单笔1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均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如本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人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了相关表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同时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查阅完善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3、目前,本基金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仅开通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渠道,暂不开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销售渠道。如未来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开放受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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