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此次反担保是公司为了支持再生水公司的发展,在对再生水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
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任丘建投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水公司”)。再生水公司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中持”)持有再生水公司20%股权,同时公司参股45%的任丘建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科技”)持有再生水公司45%股权。
● 本次沧州中持拟质押其所持有的再生水公司20%股权为再生水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20万元。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已实际为再生水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再生水公司拟向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冀银金租”)融资2,100万元,期限五年。任丘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建投”)为再生水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建投科技55%股权,同时其全资子公司任丘市经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再生水公司20%股权。任丘建投就本次融资向冀银金租提供保证担保。
沧州中持拟质押其所持有的再生水公司20%股权向任丘建投提供反担保。除沧州中持外,建投科技也拟质押其持有的再生水公司45%股权向任丘建投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任丘建投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7月12日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华北石油炼油厂东侧、北环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宗辉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说明:再生水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再生水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质押合同》
沧州中持拟与任丘建投、再生水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期限:《融资租赁合同》履行结束之日起满两年。
2、担保债权:任丘建投根据担保合同约定实际向冀银金租履行担保责任后,任丘建投对再生水公司享有的债权(即任丘建投履行担保责任后对再生水公司享有的追偿权)的20%,如沧州中持持有再生水公司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则20%比例也相应变动。
3、其他:质押担保期限内,基于质押股权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收取分红的权利)和义务,继续由出质人享有并承担,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押担保期内,出质人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受让方应签署股权质押协议继续质押其受让的股权向质权人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反担保是公司为了支持再生水公司的发展,在对再生水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4,655.89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4.55%,加上本次拟新增的为再生水公司的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将为115,075.89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4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号楼4层C402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4日
至2025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持有关证明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楼4层C40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4月23日15:00,信函、邮件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 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楼四层C40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2
(三)联系人:高远、祝睿;
电话:010-82800655
(四)邮箱:investor@zchb-water.net
(五)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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