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落实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开展涉企收费政策措施评估审核。
内容来源 | 中国证券报
3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有关情况。多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落实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开展涉企收费政策措施评估审核。此外,还将出台2025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规范管理工作,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监督检查,确保降费减负政策红利扎扎实实落到经营主体。
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为进一步有效规范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行为,《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牛育斌表示,《指导意见》要求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目录清单全覆盖,凡是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为涉企收费行为划定了明确的边界。“这将有力遏制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收费行为,督促收费主体严格依法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秩序。”牛育斌表示。
为把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落实好,牛育斌介绍,将全面梳理收费项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和清理本地区、本领域涉企收费项目,确保每一个收费项目都有依据。同时,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也鼓励社会各界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未按要求编制清单、清单内容不完整或不准确、未及时更新清单以及清单之外违规收费等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公开曝光、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等必要的监管措施予以惩戒。
开展涉企收费政策措施评估审核是把好涉企收费“第一道关”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防止违法违规收费问题产生的重要手段。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副局长韩利介绍,市场监管总局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审查的范围、标准、规则、程序等,下一步拟从存量政策清理和增量政策审查两个方面,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韩利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部署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集中整治。今年,将聚焦部分政府部门和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等领域,重点查处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转嫁费用等问题。强化对货运领域陆路、海运口岸收费抽查检查。开展水电气暖领域价格收费整治“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规范到位。

将出台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举措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局长王文远表示,工信部将会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出台2025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作为重要内容,细化实化有关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在涉企保证金方面,王文远介绍,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规范管理工作。每年动态调整目录清单内容,推动相关部门减轻企业保证金负担,扩大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范围。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强化对涉企保证金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问责,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郭垂平表示,财政部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落实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等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减轻相关领域经营主体负担。同时,结合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等,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监督检查,确保降费减负政策红利扎扎实实落到经营主体,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
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函〔202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防治并举、标本兼治,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涉企收费主体,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加大违规收费治理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和协同监管,构建协同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费项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目录清单全覆盖。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健全本地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更新发布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二)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发展改革、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时,要加强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合法性、公平性以及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要加强涉企收费项目评估论证,严禁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和论证工作指引,明确职责、依据、范围、标准、规则等;对存量涉企收费政策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清理违规收费政策,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三)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常态化宣传解读。行业主管部门要常态化更新发布本领域涉企收费政策,通过专家解读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充分发挥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机制作用,精心组织政策宣传周,定期汇编发布减轻企业负担政策。鼓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结合企业办理中介服务等事项,向企业精准推送收费目录指引以及有关解读说明材料,及时解疑释惑。
(四)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涉企收费情况的监测,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关切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健全完善重点企业运行监测统计调查制度,持续发布企业负担调查评估报告。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要建立涉企收费监测点,完善相关制度。发展改革部门要探索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等方式,引导有关涉企收费主体合理合规收费。
(五)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在门户网站设立信访专栏、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常态化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健全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理规定,细化完善登记、受理、转办、处理、反馈等各环节流程和要求;综合利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依法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依法曝光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性大、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要多部门联合曝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督促整改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
(六)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违规新增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属于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事项,相关费用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支付,不得转嫁给企业;清理对中介服务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和培育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民政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动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持续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七)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收费监管工作需要,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依法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收费行为的监管。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研究制定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指南等,完善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等制度。
三、加强组织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要依托相关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分析研判涉企收费形势,推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强化涉企收费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工作协同。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持续完善涉企收费相关目录清单,常态化开展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加大违规行为查处惩戒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涉企收费监管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涉企收费监管举措及成效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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