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底的时候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的吴女士(化名)
在当地一家门店订购了全套家具
到了12月份双方约定的送货上门时间
家具门店却告知她
需要再加5000块钱才能送货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吴女士告诉记者,去年的11月28号,她在抚州市临川区的南方家居、顾家家居专卖店订购了一整套家具。双方在订货单上约定的应收总金额为18000元,吴女士也支付了2000元的定金。然而到了口头约定的送货时间,家具店却变卦了。
消费者 吴女士:本来我们约定是15天到20天左右,她要给我发货的。然后到了点的话,她没有给我发货,说我要额外加钱5000元。
记者:门店是以什么理由要求你加钱呢?
消费者 吴女士:门店说我没有抢到政府的券。
家具门店告诉吴女士,订货单上写的应收总金额,是原本的合同价抵扣了政府发放的优惠券之后的金额。因为吴女士在整个12月份都没能领到券,所以只能按照原本的合同价来。然而吴女士却认为,在成交之前,门店工作人员从来没有提过,消费券原来是要抢的。
消费者 吴女士:你要去抢券,我才会给你这个价格;没有抢到券,你要加钱给我。自始至终没有跟我说一句这样的话。如果你前期把话说清楚了,OK,我有这个认知,那我就会认这个东西。而且在你的订单上,你根本也没有体现,我必须要抢到券才会给我这个价格。
吴女士认为,家具店没有尽到告知消费者详细情况的义务,对此,家具店又是如何回应的呢?1月2号,记者与吴女士一同来到了位于抚州市临川区玉茗大道的南方家居、顾家家居抚州专卖店。门店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没有告知吴女士消费券要抢,是因为他们之前的顾客都领到了券,以至于他们认为消费券是一定能领到的。
南方家居、顾家家居抚州专卖店 工作人员:国补是说12月到底,那我们卖家肯定就以为它是一直都有的,我们也不知道它突然没有了。
正是建立在这个认知之上,家具店没有考虑过抢不到消费券的可能,在订货单中也就直接登记了消费券抵扣后的金额。
南方家居、顾家家居抚州专卖店 工作人员:所有的国补顾客我们全是这样写,因为我不可能把优惠前那个价格写上去。就像我说的那样 ,对账的时候钱对不上,我要自己补这个钱。
既然家具店也承认存在过失,那能否取消订单,退还吴女士的订金呢?门店表示,家具已经送到了抚州仓库,退货产生的运费门店无法承担。对此,记者也采访了相关法律界人士。律师肖杰表示,政府消费券的政策具有公开性的特点,无论是门店还是消费者,都有了解政策的责任。
律师 肖杰:我们的消费者自己也要了解国补的政策,而不能完全听信我们的店家作出的相关表述。那作为店家来讲,自己也要明确地去阐述国补的政策,不能说夸大或者说承诺,确保我们消费者能够享受国补来兜售相应产品。对于国补造成金额的差异,我们的店家明显过错是比较大的。
记者了解到,吴女士在发生纠纷后曾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1月2号,记者来到了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管局西湖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组织消费者和门店进行调解。对于此事的最终结果,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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