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PET树脂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120天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6.33%至37.44%,该措施自2025年1月7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3907.61.00 00。本案终裁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5月6日作出。
最近大半年,国内PET企业压力山大,反倾销层出不穷。
2024年10月17日,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贸易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建议企划财政部长官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7~7.98%,实施期限为5年。2024年1月12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PET树脂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7月30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9日。涉案产品韩国税号为3907.61.0000。
2024年9月,印度商工部于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特性粘度≥0.72分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反倾销案作出反吸收肯定性终裁,将中国生产商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由15.54美元/公吨调整为40.41美元/公吨,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保持不变。
2024年8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2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的合成聚酯短纤(土耳其语:poliesterden sentetik devamsız lifler (polyester elyaf))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第2018/36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即中国涉案企业均为0.21美元/千克。
聚酯PET主要应用为聚酯瓶片、聚酯纤维以及聚酯薄膜三大块,国内PET聚合企业如下:
瓶级PET:海南逸盛、华润材料、万凯新材、三房巷、恒逸石化、正凯集团、安阳龙宇、广东泰宝、Indorama等;
纤维级PET:上海远纺、四川汉江、新凤鸣、桐昆、翔鹭化纤、宁波华星、长乐山力、福建经纬、浙江东华纤维、苏州鱼念水纤维、浙江恒远化纤、海安县中祥线业、绍兴兼达化纤、荣盛石化、福建金纶、江苏华西村、浙江远东化纤、浙江翔盛集团等;
膜级PET:东方盛虹、裕兴股份、蓝山屯河聚酯、浙江永盛、福建百宏、仪征化纤、辽阳石化、恒力石化、和顺科技、双星新材等。
如有遗漏,欢迎指出。
资料来源:界面新闻、废塑料新观察
(转自:新材料研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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