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银川1月8日电 (记者 杨迪)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8日发布消息:日前,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其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其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其宏利用担任宁夏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行长、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级顾问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