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02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002036,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债券代码:128101,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1.60元/股
转股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6年3月16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公司”)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76号”文同意,公司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4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0年9月21日至2026年3月16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8.82元/股。
2、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29日起由18.82元/股调整为14.48元/股。详见2020年5月2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3、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办理完成了4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但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48元/股。详见2020年8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867,915股(A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于2020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9.01元/股。以截至2020年11月11日公司总股本929,028,087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7,896,002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4.48元/股调整为13.86元/股。详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5、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份15,247,500股,于2021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1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1,047,899,305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3,146,805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86元/股调整为13.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3日起生效。详见2021年5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6、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57507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7日起由13.74元/股调整为13.72元/股。详见2021年6月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7、公司已于2021年8月2日办理完成了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255,000股,截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由1,063,158,702股变更为1,062,903,702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2%。本次回购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详见2021年8月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8、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办理完成了7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总股本由1,062,904,878股变更为1,062,810,238股,共回购注销94,640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1%,回购价格为4.09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87,259.53元。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情况,“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9、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09999元。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述2021年8月2日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55,000股和2021年8月24日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94,640股股份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转股价格均未进行调整,与本次权益分派派送现金股利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2元/股调整为13.71元/股。详见2022年7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10、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75,500股,于2022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总股本1,062,859,945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74,035,445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1元/股调整为13.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1日(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4)。
11、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5日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事宜,共回购注销692,000股,本次注销股份约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644%,以截至2022年11月23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74,038,361股变更为1,073,346,361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两次回购注销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66元/股调整为13.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28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
12、公司已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份25.00万股,并于2023年3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3年3月21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73,347,165股变更为1,073,597,165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67元/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13、公司已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事宜,共回购注销474.725万股,本次注销股份约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4422%,以截至2023年6月27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73,598,846股变更为1,068,851,596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述延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注销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67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30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14、公司已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2023年7月11日),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090589元。因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240,0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股利应以0.090399元/股计算。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派送现金股利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0元/股调整为13.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1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15、公司已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价格为9.21元/股,新增股份10.00万股,已于2023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3年11月13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68,860,425股变更为1,068,960,425股。根据《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69元/股。详见2023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16、公司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18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截至2023年12月21日公司总股本由1,068,961,301股变更为1,068,559,101股,共回购注销40.22万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的0.0376%。根据《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述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本次两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累计计算,“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69元/股。详见2023年12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17、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并已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8、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69元/股向下修正为11.5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4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19、公司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事宜,共回购注销921.0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86%,以截至2024年12月20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68,580,399股变更为1,059,369,899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两次回购注销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1.56元/股调整为11.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5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4)。
二、“联创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联创转债”因转股减少103,000元(1,030张债券),转股数量为8,352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联创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298,556,500元,剩余债券2,985,565张。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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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921.05万股。
2、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部分高管持股数量减少,导致高管锁定股发生变化;
3、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四、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791-88161608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联创电子”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联创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01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引入投资者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玖沐新世纪”)对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益光学”)进行增资扩股,并于2020年4月3日签署了《关于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以下简称“《增资合同》”);玖沐新世纪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认购联益光学7,904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玖沐新世纪占增资完成后联益光学注册资本的11.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和2020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议案》。鉴于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引入投资者共青城睿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诚投资”)对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进行增资扩股。睿诚投资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认购联益光学7,904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睿诚投资和玖沐新世纪分别占增资完成后联益光学注册资本的10.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引入投资者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对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进行增资扩股。建信投资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认购联益光学14,367万元注册资本,增资款中14,3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6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联益光学注册资本将由75,808万元人民币变更为90,175万元人民币,建信投资占增资完成后联益光学注册资本的15.93%,玖沐新世纪占增资完成后联益光学注册资本的8.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和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引入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对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进行增资扩股。交银投资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认购联益光学14,367万元注册资本,15,6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联益光学注册资本将由90,175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4,542万元人民币,交银投资占增资完成后联益光学注册资本的13.7428%,玖沐新世纪占增资完成后联益光学注册资本的7.56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和2022 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益光学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进展公告》。
2024年4月,公司与交银投资、联益光学签署了《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回购交银投资所持有的联益光学13.7428%的股权;回购完成后,交银投资将不持有联益光学股权,公司持有联益光学78.6966%股权,玖沐新世纪持有联益光学7.5606%股权,建信投资持有联益光学13.7428%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和2024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4年10月,公司与玖沐新世纪、联益光学签署了《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回购玖沐新世纪所持有的联益光学7.5606%的股权;回购完成后,玖沐新世纪将不持有联益光学股权,公司持有联益光学86.2572%股权,建信投资持有联益光学13.7428%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根据《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在进行中。
一、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建信投资、联益光学、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智行”)签署了《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本协议”),经协商,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智行将回购建信投资所持有的联益光学13.7428%的股权。《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投资方”、“建信投资”)
2、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控股股东”)
3、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简称“丙方”、“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4、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简称“丁方”、“合肥智行”)
甲方、乙方与标的公司、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睿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3月28日签署了编号为100(2022)0001-01的《关于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且甲方已于2022年3月30日(“投资价款支付日”)根据《增资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投资款项3亿元(“全部投资价款”),成为标的公司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标的公司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4,367万元股股权(占标的公司股权总数的13.7428%)。
为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就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1条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甲方因《增资协议》而持有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4,367万元对应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为14,367万元,占标的公司总注册资本的13.7428%),即目标股权。
为免疑义,甲方特此确认转让标的为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该等股权上不存在质押、抵押等任何权利负担。
各方理解并确认,甲方拟对其持有标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2条股权转让
2.1经甲、乙、丁三方协商一致,乙方指定丁方于2025年1月15日(含)前按本协议约定价格受让目标股权(以全额支付该等股权对应的回购价款本金为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回购价款。
2.2在丁方按照约定支付回购价款完毕后,目标股权即转让给丁方(为免歧义,目标股权应包括其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提案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以及目标股权在丙方所应享有的全部累积未分配利润,该等未分配利润包括丙方未宣布分配的利润以及虽已宣布分配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利润),甲、丙方配合丁方办理有关目标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3丁方按照约定支付回购价款完毕前,甲方依然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对丙方的债务仍需按法律的规定承担应承担的责任。
第3条回购价款及其支付
3.1回购价款的计算
丁方按照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回购价款:
回购价款=建信投资增资款金额+建信投资增资款金额×回购收益率×T÷360+延期支付金额
其中:
(1)延期支付金额=(建信投资增资款金额×回购收益率×(1+T÷360)-按期支付的回购价款金额)×(1+回购收益率×延期支付的天数÷360);
(2)T为交割日(含)至本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期限届满之日(不含)之间的实际天数;
(3)若发生回购收益率跳升的,回购收益率分段计算,初始回购收益率为7%;
(4)若延期支付金额分多笔支付的,则每一笔延期支付金额应按照实际延期支付天数分别计算。
丁方同意最晚于2025年1月15日支付本协议约定全部回购价款。因甲方于2022年3月30日支付增资款完成交割,若按照2025年1月15日计算则T=1022天,若丁方选择于2025年1月15日一次性支付回购价款,丁方需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359,616,666.67元(人民币大写:叁亿伍仟玖佰陆拾壹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若丁方决定早于2025年1月15日支付回购价款,则回购价款按照交割日(含)至实际回购价款支付日(不含)之间的天数计算。
丁方应在向甲方支付回购价款后,及时向甲方出具付款确认函。甲方应在收到丁方支付的回购价款后,及时向丁方出具回执函。
甲方需在收到丁方支付的回购价款后30日内,需要积极配合办理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 支付方式
丁方应于2025年1月15日(含)前向甲方支付回购价款,丁方应将回购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3 逾期付款情况下回购价款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丁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回购价款的支付。鉴于此次交易为乙方指定丁方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股权,故丁方逾期支付的,乙方应立即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方式自行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股权,同时在2025年1月15日(含)后乙方未受让的,乙方还应按照本协议第9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4条先决条件
各方进行本次股权转让,以如下先决条件均获得满足为前提:
(1)本协议已经各方合法签署并生效;
(2)乙方、丁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已经根据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内外部所必要的审批程序,乙方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3)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内外部所必要的审批程序(若涉及)。
第5条特别约定事项
标的公司及乙方、丁方特此确认:
5.1丁方向甲方支付的回购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2标的公司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必需的内外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如涉及)以及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如涉及)等。
5.3丁方已自行判断按照本协议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投资风险,丁方在支付全部回购价款后,目标股权项下的全部风险均由丁方承担,甲方无需就目标股权或标的公司的有关事宜向丁方承担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责任。
5.4各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可以独立地作为一方主体。各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或者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第6条违约责任
6.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者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不准确或产生误导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2若丁方、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即不晚于2025年1月15日)支付全部回购价款,则乙方应以甲方所有应收未收回购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费率计算违约金,并将其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银行账户,直至甲方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为止。
6.3若因甲方单方面原因,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或丁方支付违约金,以本协议项下全部回购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费率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应自本条约定期限届满之日(含当日)起,计算至甲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不含当日)止。逾期超过30日无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丁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回购价款,并按前述的费率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7条协议的组成和生效
7.1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各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生效。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的协议一方应向协议相对方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8条 其他事项
8.1本协议规定的各方转让目标股权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8.2本协议当事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对当事人之间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并对本协议所规定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8.3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律。
8.4本协议签订前形成的与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关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应以本协议为准。
8.5本协议壹式捌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智行回购建信投资所持有的联益光学13.7428%的股权,符合《增资合同》和《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不会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建信投资将不持有联益光学股权,合肥智行将持有联益光学13.7428%股权,公司将持有联益光学78.6966%股权(截至本公告日,玖沐新世纪持有联益光学7.5606%股权回购尚未完成),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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