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于2024年12月2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4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立案。
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将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2023-085),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66号),经查,公司存在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公司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24-020)、审计机构出具的《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等相关公告,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更正,同时因前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影响以后年度各期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对2022年度、202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由期初数造成的影响一并追溯调整。2024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更正后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至此完成公司内部相关整改工作;并持续对监管要求的工作进行积极落实。
后续公司及邱建民先生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前次拍卖竞价成功
但未过户部分股份
将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将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标的为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7,2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16%,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形。
3.本次司法拍卖不涉及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4,500,000股于2024年11月6日10时至2024年11月7日10时(延时除外)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二次司法拍卖,根据该平台公布的拍卖结果,得胜公司二次司法拍卖的4,500,000股竞价成功,其中4,392,800股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107,200股未完成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公告》(2024-083)。
近日,公司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对上述未过户股份107,200股继续进行二次司法拍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
(二)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股数为107,200股,起拍价为5.6元/股。得胜公司所持有的此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解质押及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拍卖机构: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3.拍卖时间:2025年1月4日10时至2025年1月5日10时(延时除外)。
4.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5.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除上述将被司法拍卖股份情形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得胜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10时司法拍卖的5,000,000股,其中500,0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4,500,000股于2024年11月6日10时至2024年11月7日10时被二次司法拍卖,其中4,392,8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先生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二次司法拍卖的合计20,718,999股,其中4,150,0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16,568,999股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得胜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司法拍卖的11,409,7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累计被司法拍卖并已完成相应过户手续的股份为37,021,499股(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2%。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452,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9%;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652,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3%;如本次司法拍卖的107,200股竞价成功并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66,344,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8%;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为92,544,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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