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110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杨楚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楚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108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章樱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每一当选人的得票数均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剑峰 傅肖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109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林建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建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建华先生、委员李伯耿先生、许剑琴女士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梅娟女士、委员杨志坚先生、林天翼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志坚先生、委员刘梅娟女士、周光大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伯耿先生、委员林建华先生、杨志坚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林建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周光大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周光大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宋赣军先生、林天翼先生、潘建军先生、熊曦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许剑琴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林建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章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委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委任刘彧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50亿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相关人员简介:
许剑琴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任浙江万马集团天屹通信线缆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许剑琴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宋赣军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4月出生,中专学历。2009年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宋赣军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天翼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2014年任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专员;2014年至今先后分管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光伏材料销售。林天翼先生现分管公司光伏材料销售。
潘建军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6年至2008年任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技术员,2009年至今先后担任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潘建军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熊曦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4年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研发部副经理、生产总监、光伏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熊曦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光伏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
章樱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在大连松下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任国际采购;2006年6月至2009年6月在简柏特(大连)有限公司从事BPO流程管理;2009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章樱女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彧女士:中国国籍,199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担任高级审计员职务。2015年7月至今,先后在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管理部工作。刘彧女士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111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券商、资管、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产品
●调整后的投资金额:总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调整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拟增加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
二、本次调整后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即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资管、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即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收支情况,确定闲置自有资金额度,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议,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行;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对理财产品发行人及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提出投资理财申请,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流动性强,部分为可随时支取类型,可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灵活使用。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112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4,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券商理财产品
● 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金额:14,000万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 尽管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0,283.0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2〕648号”《验证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财务中心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本次购买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中心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为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类型,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金额、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议;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对投资产品发行人及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中心提出投资理财申请,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支付的募集资金净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04%。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前期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14,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14,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30.19万元。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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