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红日化工“退城入园”困境何时破局?

山东红日化工“退城入园”困境何时破局?
2024年12月26日 12:24 中原新闻网

日前,山东红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公司”)在推进“退城入园”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深入了解事件来龙去脉,近日,记者专程前往该公司所在地——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查了解。

厂房被拆 企业陷入困境

12月19日上午,当记者抵达位于临沂市罗庄区的红日公司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被土堆封堵的大门,虽无法进入厂区内部,但门头上“山东红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十二个鲜红大字依然十分醒目,仿佛在诉说着这家企业的辉煌与沧桑。据当地一位马姓村民回忆,红日公司自他记事起便扎根于此,已有数十载光阴。如今,厂房已拆除五年有余,仅余下一栋办公楼孤零零地矗立着。

红日公司负责人沈某向记者介绍,作为一家拥有50多年历史、曾为当地的经济发展立下汗马功劳的企业,红日公司自2019年4月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全力推进“退城入园”政策实施。期间,公司按时完成了机器设备的搬迁、厂房的拆除以及厂区土地的平整等工作。然而,自2020年4月收到罗庄区政府关于启动“退城入园”土地收储评估相关工作的告知书后,红日公司的“退城入园”进程便陷入了停滞。随着厂房的拆除,公司失去了主要的“造血”功能。即便如此,公司每年仍需承担约5000万元的银行利息及其他费用,这对于已失去收入来源的红日公司而言,无疑是沉重的负担。

沈某进一步透露,由于公司停产,前期运营期间所欠供应商的款项、员工的安置费用以及银行贷款等一直未能清偿,导致公司客户与员工频繁发起维权事件,银行及债权人也纷纷提起法律诉讼。公司银行账户被查封,声誉与形象遭受严重损害,目前,企业已处于生死存亡的边缘。

土地收储僵局难解

记者了解到,为助力红日公司顺利“退城入园”,罗庄区政府于2019年专门成立了“红日化工转型升级退城入园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并由罗庄区政府当时的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根据红日公司提供的指挥部第一期会议纪要显示,鉴于红日公司建厂50多年来在经济发展、品牌建设、产业拉动以及社会事业等多方面所作出的突出贡献,但随着城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化工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该企业已不再适合在城区继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化工产业布局的方案和市政府关于产业“退城入园”的文件精神,红日公司需在2020年3月前完成“退城入园”工作。会上,正式宣布红日公司进入“退城入园”程序,并下发了《山东红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退城入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2020年3月前,红日公司生产项目需全部退出主城区,并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红日新城建设。同时,对企业现有厂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需预先将厂区土地纳入高都街道整体规划,统一进行项目编研,以加快土地挂牌开发进程。

沈某表示,为加速推进“退城入园”工作,红日公司于2019年9月底向当地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退城入园”相关工作的报告》。同年11月25日,罗庄区政府在回复中表示,根据省、市关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搬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可享受“搬迁改造企业腾退土地,属工业用地的,可由当地政府收储或由企业依法报批改变用途后自主开发”的政策。然而,由于红日公司未列入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搬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暂无法享受该政策。为帮助企业解决困境,罗庄区政府已建议市政府协调省化转办,将红日公司纳入名单,并享受相关搬迁改造政策,将公司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住用地,交由红日公司自主开发。同时,鉴于该政策在全市尚无先例可循,且土地变性自主开发的相关权限由市级部门负责,建议市政府研究明确具体操作路径。待市政府研究意见明确后,区政府将就“红日公司‘退城入园、自主开发’参照鲁政办字〔2019〕144号文件精神执行”一事进行商讨,并就土地收益返还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具体土地出让时间等内容进行明确并签订协议。

2019年12月9日,红日公司与罗庄区政府签订了“退城入园协议书”。协议约定,红日公司厂区用地变性后的土地出让收益,除依法上交国家部分外,其余部分将全部用于支持红日公司的“退城入园、转型升级”工作。同时,罗庄区政府将积极推进土地收储、规划调整、用地审批和公开出让等各项工作,而红日公司则需全力配合开展“退城入园”、项目建设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然而,沈某无奈地向记者表示,自签订协议后,相关工作推进缓慢。直至2020年4月18日,罗庄区政府向公司下发了启动“退城入园”土地收储评估相关工作的告知书后,便再无后续进展。

12月20日上午,罗庄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道,红日公司的停产主要是由于2018年发生的一起安全事故。在“退城入园”工作开展前,该公司土地已被抵押,且存在多起诉讼案件纠纷,因此无法进行土地收储工作。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产能退出的企业土地,需在依法完成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达标后才能进行收储,而且红日公司没有对该土地进行修复治理。

对此,沈某表示,虽然公司土地存在抵押情况且未进行修复治理,但政府并未像推进厂房拆迁时那样给出明确的工作推进时间表。此外,2018年9月公司建材车间维修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已得到妥善处理,公司被相关部门处罚后积极整改,且于当年11月22日通过验收,并达到开工条件。

强拆强占被法院判定违法

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发现罗庄区高都街道办事处和罗庄区政府因强拆或强占红日公司院墙和土地而被当地法院判定违法的相关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2023鲁1311行初40号》行政判决书显示,因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3月14日对红日公司的院墙进行了强制拆除,红日公司向该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3月14日强制拆除红日公司院墙的行政行为违法。

无独有偶,2024年11月7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鲁13行初18号》行政判决书也显示,因临沂市罗庄区政府未履行征地手续即强占红日公司土地并开工建设,红日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临沂市罗庄区政府占用红日公司鲁(2017)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39485号证书范围内的土地及2011年1月27日红日公司与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花埠圈村民委员会所签《土地租赁合同》范围内部分集体土地并开工建设的行为违法,并责令临沂市罗庄区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清除在红日公司土地上所建设的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这两份判决书无疑为红日公司的困境增添了更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沈某表示,下一步,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当地政府能够尽快解决土地收储和退城入园的问题,让红日公司能够早日走出困境,重新焕发生机。

相关权威法律人士指出,红日公司“退城入园”事件错综复杂,涉及诸多法律难题。为有效推进解决,需强化沟通协调,加速土地治理与修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积极寻求法律途径,并鼓励企业自救。建议红日公司与罗庄区政府确立常态沟通机制,针对“退城入园”中的难点、痛点,及时交流,共谋对策。双方应共同制定详尽工作计划,明确土地治理、抵押解除、诉讼解决的时间节点及责任人。政府应积极回应企业合理诉求,携手推进“退城入园”工作稳步前行。

对此,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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