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0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研究动态
2024-12-20投资者服务中心密切关注美尚生态案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12-20投资者服务中心密切关注金通灵案诉讼进展的公告
一、事件背景
在 2024 年 12 月,证券市场出现两起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讼案件,涉及金通灵和美尚生态两家公司,引发市场各方聚焦。这两家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问题,致使众多投资者遭受损失,进而引发一系列法律追责行动。
二、涉事主体
上市公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证券发行主体,其被指控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损害投资者利益。
证券公司:包括广发证券、东兴证券、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等。证券公司在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保荐等环节扮演关键角色,此次被列为被告,意味着投资者认为它们在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督导等方面可能存在失职,未能有效防范虚假陈述问题的发生。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中 3 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意见,是投资者判断公司财务状况真实性的重要依据。注册会计师作为具体执行者,若审计工作存在疏忽,未能发现财务造假或虚假陈述迹象,将被追究责任。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及 2 名律师。律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信息披露文件的法律审查等方面承担责任,若未能识别和阻止虚假陈述行为,致使投资者受损,同样难辞其咎。
公司高管及其他人员:美尚生态的王迎燕、徐晶等,金通灵的季伟、袁学礼等一众高管,以及部分未详细提及职务的人员。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运作的直接参与者,他们对公司信息的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被认为是虚假陈述行为的源头推动者。
三、诉讼程序动态
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启动:南京中院、深圳中院分别就金通灵、美尚生态案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普通代表人诉讼允许众多投资者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提高诉讼效率,集中处理纠纷,避免单个投资者分别起诉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也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保障投资者公平受偿。
投资者服务中心介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准备依据相关法规,在法院后续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后,接受 50 名以上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具有更强的威慑力,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主导诉讼,能更好整合资源,为投资者争取最大利益,充分体现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四、监管态度
证监会明确表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这些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一方面,证监会已对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从行政监管角度予以惩戒;另一方面,积极鼓励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追偿损失,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履职,协同各方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追责力度,致力于维护良好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事件影响
对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的警示:此类诉讼案件将促使上市公司更加重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强化公司治理,避免虚假陈述行为。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也会在今后业务中提高风险意识,严格履行尽职调查、审计、法律审查等职责,否则将面临巨大法律风险与声誉损失。
对投资者保护的示范意义:案件的推进展示了投资者依法维权的有效途径,鼓励更多受损投资者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同时彰显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这一法律手段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强大力量,推动证券市场法治化进程,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日期:2024-12-20 来源:证监会
问:近期我们关注到,南京中院、深圳中院分别就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表示将依法分别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作为监管机构,对此如何评论?
答: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对金通灵、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投资者的起诉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证监会予以支持。
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证券法》规定的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法律手段,并赋予了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参加诉讼的法律职能。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及时关注跟进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委托,作为代表人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
证监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突出惩、防、治并举,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更好为投资者服务;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投资者服务中心密切关注美尚生态案诉讼进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18:17:15
2024年12月16日,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尚生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兴证券)分别公告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2023)粤03民初5772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就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王迎燕、徐晶、美尚生态、广发证券、东兴证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钱仁勇、吴运娣、季斌、周芳蓉、惠峰、龙俊、石成华、江仁利、陈晓龙(中天运签字注册会计师)、俞啸军(金诚同达律师)、许中华(金诚同达律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并确定权利人范围。
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如深圳中院后续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5号)等相关规定,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后,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投资者服务中心密切关注金通灵案诉讼进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18:06:24
2024年12月16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西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海证券)分别公告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2024)苏01民初2864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就10名投资者共同起诉金通灵、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范荣、胡志刚、华西证券、刘静芳、张然、郑义、陈庆龄、光大证券、周平、王世伟、国海证券、林举、唐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并确定权利人范围。
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如南京中院后续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5号)等相关规定,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后,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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