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2月21日 03:0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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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7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受影响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投资方式: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事宜。

(四)投资期限: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含本数),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31.3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563.4957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878213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1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12月份,“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结项后仍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2)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六、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受影响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由董事长周炳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管理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和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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