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振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8.43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层面2023年度可归属比例为80%,不可归属的20%将予以作废,该部分作废数量为21,600 股;由于3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5%,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80股。
上述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680 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黄志俊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18号公司一楼VIP1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佑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归属8.43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43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80.00万股,约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734.00万股的1.53%。其中首次授予145.0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4%;预留35.0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0%。
(3)授予价格:6.95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9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4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预留授予5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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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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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2020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0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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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一致。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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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8)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9)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1)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2)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3)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41.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12月20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31.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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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已全部完成,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已经完成。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8.43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0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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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归属8.43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12月20日。
(二)归属数量:8.432万股。
(三)归属人数:4人。
(四)授予价格:6.95元/股(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7.52元/股调整为6.9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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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8.43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8)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9)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1)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2)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3)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层面2023年度可归属比例为80%,不可归属的20%将予以作废,该部分作废数量为21,600 股;由于3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5%,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80股。
上述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680 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俊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注2:“2024年度全年预计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数与12月预计发生数加计所得,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注3:以上列式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生利新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生利新能”)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3GC087L
3、成立日期:2022-10-18
4、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388号21幢11层12&13单元
5、法定代表人:董利波
6、注册资本:1785.75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池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共享自行车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生利新能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注:董利波持有苏州数联智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数联智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沄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股权、张宝生持有上海沄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股权。董利波系生利新能董事长、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朱振友不在生利新能担任职务。
9、生利新能最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黄志俊先生担任生利新能董事,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生利新能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为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公司切入工商业储能市场,并提出了“产品设计一产线研发一供应链一规模化制造一资产持有一资产运营”一体化的商业模式,基于公司过往的商业模式、技术和资源积累,“产品设计”“产线研发”“供应链”“规模化制造”等属于公司优势项,“客户开发”“资产运营”属于公司相对薄弱项,如自建相关团队开展“客户开发”“资产运营”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为了快速切入拓展市场,公司与生利新能开展战略合作,由公司负责“产品设计”“产线研发”“供应链”“规模化制造”,由生利新能负责“客户开发”“资产运营”,公司支付生利新能“客户开发”费用,对于公司自持的储能资产,支付生利新能对相关资产的“资产运营”费用。
2、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公司向生利生利新能出租部分办公场地。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本次预计的范围内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4-063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18号一楼VIP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6日
至2025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 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31日(9:00-12:00;13:00-17:3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17:3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18号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 18 号
邮编:215024
联系电话:0512-62886165
传真号码:0512-62886221
联系人:韦莉、汪凤鸿
邮箱:ir@beiren-tech.com
(二)会期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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