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伤预防形象标识体系征集评选结果公示

江西省工伤预防形象标识体系征集评选结果公示
2024年12月20日 18:23 江西都市现场

江西省工伤预防

形象标识体系征集评选结果公示

(logo标识、IP形象)

评选公示

为构建江西省工伤预防宣传大格局,全面打造我省工伤预防工作的整体性及效用性,提高我省工伤预防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让全民了解工伤预防、熟悉工伤预防知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面向全社会进行了“江西省工伤预防形象标识体系征集(logo标识、IP形象)”活动。

征集开展期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截至评审前,共有100人次报送了“logo标识”作品,累计收集“logo标识”作品130条;21人次报送了“IP形象”作品,累计收集“IP形象”作品32件。

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初选、专家评审、终审等多轮投票评选,吸纳各方意见、进行充分研讨,从创新性、实用性、本土性、原创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选打分,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件的形式,向本次征集活动执行单位(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反映公示对象是否符合奖励规定。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

01

举报回执

质疑抄袭或过度模仿,请填写《举报回执》(附件1)。举报作品须明确以下信息:①被抄袭模仿的原作品出处(有效网址或刊物);②质疑抄袭模仿的作品名称及截图。主办方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回复邮件主题请写“江西省工伤预防形象标识体系征集作品举报”。

02

单位回执

以单位名义要求修改或提出异议,请填写《单位回执》(附件2)。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回复邮件主题请写“江西省工伤预防形象标识体系征集信息核对+单位名称”;

03

个人回执

以个人名义要求修改或提出异议,请填写《个人回执》(附件3)。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匿名填写不予受理,回复邮件主题请写“江西省工伤预防形象标识体系征集信息核对+个人姓名”。

04

核实处理

经核实确认为抄袭、过度模仿、违规的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提出建议及意见,主办方将认真受理、回复,并在核实实际情况后按规定处理。

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

公示受理邮箱、电话

活动联系人电话:0791-88316800

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LOGO标识)

一等奖:

程*、赵* 159****5732

二等奖:

曾** 137****4680

三等奖:

周** 15****5629

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IP形象)

一等奖

刘*波 152****2777

二等奖:

赵* 188****6655

三等奖:

范** 183****1319

附件1:获奖信息核对表(举报回执)

附件2:获奖信息核对表(单位回执)

附件3:获奖信息核对表(个人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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