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陕0124执悬47号
为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决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1、薛娜,女,1987年09月06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镇东村第六村民小组影富路新建南街15号,现住址西安市未央区西派国际A区1号楼1单元,公民身份证号码:61012419870906XXXX。
悬赏金1500元
2、曹群,女,1983年01月10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575号1号楼1单元1103号,公民身份证号码:15210419830110XXXX。
悬赏金1000元
3、庞建,男, 1987年8月26日出生, 汉族,住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北寨村南街22号,公民身份号码61012419870826XXXX。
悬赏金600元
4、叶楼周,男,1980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周至县楼观镇上三清村东风街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012419801211XXXX。
悬赏金600元
5、葛文娟,女,1988年04月02日出生,汉族,住周至县楼观镇延生观村1组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012419880402XXXX。
悬赏金600元
6、吴军,男,1969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团标村团九路东街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012419691123XXXX。
悬赏金2000元
7.郝江龙,男,1969年0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周至县九峰镇联新郝家村北新街5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1012419690222XXXX。
悬赏金500元
悬赏有效期: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6月10日。悬赏期间,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判决义务,悬赏即告终结。
以上“失信被执行人”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规避、躲避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重大损失,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下落。
提供上述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下落并经本院查实实际控制,使本案债权全部实现(不含本院已掌握财产线索),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给付悬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29-87181030(赵法官)
特此公告
周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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