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补缴3759万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
2024-12-06黔源电力: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南税二分通﹝2024﹞1329 号、南税二分通﹝2024﹞2518 号)要求,经自查,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补缴2015年度—2017年度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15,508,396.37元,滞纳金22,078,541.48元,合计37,586,937.85 元。
事件起因:税务部门通知自查补缴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02039)接到了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南税二分通﹝2024﹞1329 号、南税二分通﹝2024﹞2518 号),依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结果发现公司在 2015 - 2017 年度所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存在问题,需进行补缴,涉及税款金额达 15,508,396.37 元。这背后可能是税务部门在后续核查、审计或是税收政策细化梳理过程中,认定公司此前享受该优惠的部分条件不符,亦或是资料申报、审核环节有瑕疵,从而触发补缴事宜。
额外成本:高额滞纳金不容忽视
除需补缴税款本金外,公司还需承担 22,078,541.48 元的滞纳金。滞纳金本质是对企业逾期纳税行为的一种经济惩罚,侧面反映出税款补缴跨度之长、情况之复杂。高额滞纳金大幅增加了企业此次税务问题的处理成本,凸显出及时、合规纳税的重要性,企业哪怕因无心之失导致纳税不当,后续产生的经济代价也是极为沉重的。
款项缴纳情况:已全额支付结清
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告披露之时,黔源电力已将税款与滞纳金合计 37,586,937.85 元足额缴纳完毕。这展现了公司积极配合税务整改、履行纳税义务的态度,避免因拖欠款项陷入更复杂的税务纠纷,甚至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最大程度降低后续潜在风险。
财务影响:冲击当期净利润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判断,此次补缴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无需对前期财报追溯调整。不过,这一支出将全额计入 2024 年当期损益,也就意味着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会直接减少 37,586,937.85 元。对于投资者而言,公司当年度盈利能力因这笔大额支出显著下滑,会影响对企业短期业绩预期与估值评判,投资决策时需着重考量这一不利因素,警惕业绩波动风险。
行业警示:合规享受税收政策
黔源电力此次补缴事件为上市公司群体敲响警钟。西部大开发这类税收优惠政策旨在扶持特定地区产业发展,但企业务必吃透政策细节,精准判断自身资质,如实申报资料,合规享受优惠。一旦疏忽大意或心存侥幸,后续面临的补缴税款、滞纳金不仅损害企业资金流、利润表现,还可能折损企业信誉,引发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破坏长期稳定经营根基。
证券代码:002039证券简称:黔源电力公告编号:2024-053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南税二分通﹝2024﹞1329 号、南税二分通﹝2024﹞2518 号)要求,经自查,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补缴2015年度—2017年度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15,508,396.37元,滞纳金22,078,541.48元,合计37,586,937.85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已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86,937.85元,最终以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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